“當年,萬松村被屠村后,當時的縣衙為了不讓村子荒廢,特許外嫁女們遷戶回村長住,還給平分萬松村的土地!”
“然,外嫁女的夫家恐懼萬松村被屠之事兒,皆拒絕回村,要威脅外嫁女,敢回村就休了她們!”
“外嫁女受制于夫君,有想回來守村的,也只能打消主意!”
“衙門辦事講究證據,所以當時的衙門讓她們簽下自愿不回村且放棄娘家土地的文書!”
笑話,你都不愿意回來守村,衙門還能把村里的土地留給你?
回來就能有土地分,不回來,整個村的土地就充公……畢竟真正的村民都被殺沒了。
“文書皆入了衙門檔案冊,且留存至今,此事還被載入寶福縣縣志,如今亦有人證還活著!”
接下來就是上證據。
那份不回村并自愿放棄娘家土地的文書,被衙役捧著護著,給前兩排的鄉親父老們看。
有認識字的,是請衙役停下,他們細細看。
先看的年號,嗯,是大幾十年的陛下年號;又看紙張,嗯,也是幾十年的老物件了。
最后看內容,點點頭:“文書上確實寫著衙門憐惜萬松村被村,請示過布政使司,特許萬松村外嫁女遷戶回來守村、可按照人口分配村里土地……就是你家遷回來的人多就能多分土地,條件真真是開得極好了。”
“奈何萬松村外嫁女們不愿回村,并自愿放棄繼承娘家土地,特此立據為證……上頭有上千個萬松村外嫁女的名字、夫家的名字,還有手印。”
之所以有那么多外嫁女,是累積出來的,嫁了幾十年的,剛嫁的,都找來立字據了。
總之,當時的衙門破案緝兇不行,但留證據以減少衙門未來的麻煩很行。
文書證據一出,鄉親們嘩然,是紛紛點頭,說支持話:“衙門沒錯、秦家也沒錯,是外嫁女先不愿意回來的,如今子孫見村里變好了,再鬧著回來,實在是無恥!”
“我們泰豐鎮人絕不縱容這等無恥行徑,哪個鎮子支持的,就接回自己鎮上去住!”
諷的就是向南鎮。
萬太婆、錢萬氏、林萬氏等人聽罷,羞愧又難過,忍不住掉淚。
秦奶奶安慰她們:“當年的事兒,不是你們的錯,你們也是看夫家臉色過日子。”
“其實,你們夫家也沒錯,畢竟在自己家住得好好的,誰又愿意搬去被屠的村子住?”
除非是腦子有病。
“要怪就怪那帶頭的不肖子孫……子孫多了,難免出一兩個歹竹,三位老姐姐還有不少子孫,不必為那一兩個心壞的子孫傷懷。”
鄭杏娘立刻接上:“奶,秦老夫人說得對,您老還有我,我給您養老!”
萬太婆點點頭,抹掉眼淚,道:“奶明白,會解釋清楚,不幫田強他們背后的惡人做惡。”
大人們已經跟萬太婆談妥當了,可以不殺鄭田強一家,但一定要把事情給鄉親們說清楚。
萬太婆本就愧疚,見衙門能留逆孫家一命,自然是答應配合。
至于她的養老問題……她早就知道,子孫這邊都嫌她活得太久,浪費糧食,再經過這次,是徹底心寒,決定跟鄭杏娘去周家過日子。
等快咽氣了,再拉回鄭家那邊,如此子孫們只需給她辦個喪事就成,無須再天天伺候她,管她的吃喝拉撒。
“請證人!”康理問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