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哥!要把他們都送縣衙去嗎?”侯岳見顧洲遠沉吟不語,試探著開口道。
顧洲遠回過神來,從懷里掏出紙筆,刷刷刷寫上幾份契書。
“你們一個個的,都叫什么名字?”顧洲遠問道。
幾人陸續把名字報給顧洲遠。
顧洲遠提筆在契書上分別寫上名字。
“你們幾個全都過來按上手印!”顧洲遠冷聲喝道。
刀疤李不識字,這個時候,他也不管契書上寫的是啥了,即便是賣身契,他也簽了,總比送命要強。
他稍一猶豫,便咬破了手指。
“哎,刀疤哥,你大腿上有的是血,咬手指干啥?”三炮急聲叫道。
“你特娘的不早說!”刀疤李眼皮子抖了幾下,怒喝一聲。
旋即認命般,在顧洲遠遞給他的那份契書上按下了一個血色手印。
“到你了。”顧洲遠朝著三炮一努嘴。
三炮哭喪著臉接過契書,慢慢蹲下身子,在刀疤李震驚的目光中,在他淌血的大腿上沾了一把血,隨即在契書上蓋上了手印。
其他小弟也有樣學樣,一個個排隊過來,借刀疤哥的血完成了畫押。
顧洲遠把契書全都收了回來,遞給一旁的顧招娣。
這些契書血呼啦擦的,顧招娣有些膈應。
她正猶豫著,一旁的侯岳把契書給接了過去,他看到白紙上面碩大的三個字,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賣身契!
立契人張三,因于在摘星樓酒樓胡吃海喝,欠銀一百兩整無力償還,自愿賣身顧洲遠為仆,期限三年,以抵債務。
自賣身之日起,張三聽憑顧洲遠差遣,不得私自離府或懈怠差事。
三年契約期間,顧洲遠無需支付工錢,期滿即抵消全部債務,還其自由身。
由侯岳(青田縣縣令之子)見證此事,若有糾紛,愿聽憑官府公斷。
趙云瀾幾人也都湊過來看著這賣身契,幾人相對無言。
三炮那幾個人還傻乎乎的,等著顧洲遠開口放他們一馬呢。
只有蘇汐月,堅定地站在顧洲遠這邊,這些惡人,就該好好治治才行!
“遠哥,這賣身契只簽了三年,是不是有些太便宜他們了?他們一年哪能值30多兩銀子?”蘇汐月嬌聲問道。
“什么?”
“賣身契?!”
幾個混混全都傻了,自己只是跑來酒樓扎了回火囤罷了,怎么就莫名其妙把自己給賣了?
扎火囤是街頭混混慣用的手段,成了得上一筆銀子,不成大不了進衙門挨上幾板子,沒見過后果這么嚴重的啊!
扎火囤原指設局坑騙錢財的手段,在餐飲業特指通過“臟物碰瓷”訛詐店家。
這手段古來有之,《清稗類鈔》中就記載“市棍之巧于訛詐者,每以異物置飲食中,誣賴店主”,即為此類行徑。
“蘇先生,麻煩你把那賣身契念一遍給他們聽聽,省得他們將來狡辯說自己不知情!”顧洲遠朝著蘇汐月道。
混混們心中一萬頭艸泥馬奔騰而過。
你在這光明正大個什么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