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守義案的證據很多,除了那一張寫著‘全’字的紙和里外的衣裳外,還有隨身的白玉香囊、玉佩、扳指、錢袋、鑲嵌各種寶石的腰帶等隨身物。
陳韶小心地將所有證物都擺了出來。
顧飛燕一邊蠱惑蟬衣,一邊看著漸漸擺滿了兩桌的證物,忍不住說道:“這孫家看起來不是一般的有錢呀,就這條腰帶上的寶石,少說就要好幾百兩銀子,還有這幾塊玉,油潤細滑,一看就不便宜。這么好的貨,兇手卻一件也沒有拿,看來的確不差錢。”
對陳韶判斷兇手家境不錯、容貌出眾等字詞,她并沒有反駁,甚至還派了來福去盯著金致遠,但她心里還是保持著懷疑態度。現下看到這些物件,才隱隱有了服氣之態。
陳韶依舊沒有說話,將案卷拿出來,將桌上擺著的物品與案卷的記錄一一對比一遍,確定沒有缺損后,才開始檢查起孫守義的衣裳。
孫守義的衣裳從里到外用的都是極好的料子,除了外衣被撕爛做捆綁掛吊的繩子外,其余衣裳都完好無缺,甚至也很少沾染血跡。這說明兇手在割喉殺死孫守義后,是將他里里外外的衣裳都脫光后,才肢解的他。
也說明這個兇手已經將禮貌周到和謙虛有禮刻到了骨子里,連殺人都不例外。
陳韶的面色漸漸變得凝重。
兇手既然擁有這么強大的自控力,那就證明他的腦子也不笨。
這樣一個人……當真是金致遠嗎?
檢查完衣裳,陳韶略過那些飾物,拿起了那張寫著‘全’字符的紙。
看到‘全’字的瞬間,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金致遠基本符合她對兇手所有推斷的緣故,陳韶腦子里瞬間閃過了‘金’字。
全字再兩點就是金字。
如果兇手當真是金致遠,留一個金字指向未免太過明顯,干脆減兩筆……
陳韶趕緊搖一搖頭,將這個想法給壓了下去。
查案是以證據指認兇手,而不是用兇手去反推證據。
將不合適的想法拋開后,陳韶再看紙上的‘全’字,很快又發現了問題。
紙上的‘全’字用的是血,這個并不意外,但寫的位置在紙的左側,甚至是在紙左側的邊緣,這就有問題了。
長七十寸左右,寬五十寸左右的紙,哪里都可以寫下這個字,為何偏偏要寫在左側邊緣呢?
將紙翻過來,看到紙后暈染著的血跡,陳韶心中一動,又立刻將紙翻回來。
正面除了那個‘全’外,并沒有沾染上別的血跡,那豈不是說兇手是寫完了這個‘全’字后,才……
陳韶拍一拍額頭,案卷上只寫了紙在桌子上,但在哪個位置卻沒有寫,而她竟然也忘記問了!
明日得問清楚。
另外,還得再去孫家走一趟!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