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頭一眾小子都盡心盡力地按著宋玉枝的吩咐,一邊售賣飯食,一邊跟每個客人都說清,得認準徽記購買。
如此宣傳了三日,不說是街知巷聞,起碼是城中一帶活動的百姓都知道了。
加上前兩天還出了一樁事。
有個心大的小子,和他家里人一道領著飯食來售賣。
結果他高興過了頭,一路上蹦蹦跳跳的,連挎著的條幅掉在半道上都不知道。
直到開始售賣,客人問起,他才發現條幅不在自個兒身上!
條幅就是紅色的細布做的,不值多少錢,就算賠付,一二十文錢也頂天了。
但這條幅連帶上頭玉蘭花枝的補子,那就代表著宋記的招牌。
這當伙計的,上著工把東家的招牌給掉了,想也知道是闖下大禍了!
那小子哪里經歷過這種事兒,當場就給嚇懵了!
別說再照常對外售賣了,只顧著一臉驚恐地流眼淚了。
還好他家里跟過來大人有主意,他讓自家小子先看顧著飯食,然后沿著原路去尋,順帶還要把這樁事報告到宋玉枝那邊。
那會兒天剛要變暗,宋玉枝、趙大娘和周氏齊齊出動,連同領著小猞猁的宋知遠,還有小子家的大人,打著燈籠好一通找。
也算運道好,那條幅沒被人撿了去,只是被附近的野貓野狗拖拽到了某個角落。
被小猞猁循著氣味給尋了回來。
后頭宋玉枝就跟到了這附近,安撫那小子別哭,下回注意些就成,順帶也同等得不耐煩的客人致歉。
“不怪這小子慌張,實在是這東西就代表了我家。是我立下的規矩,不佩戴這東西,就不允許售賣我家的飯食……這才讓諸位久侯了。這樣吧,今日諸位買飯,一份給大伙便宜一文錢。”
她把過錯攬到了自己,又適當地給出了優惠,眾人便沒鬧將開來,只越發把那“規矩”記到了心上。
說回眼,時間一點點過去,李貴心里焦急不已,但隱隱察覺到了不對,沒直接大辣辣地問他們說的到底是啥,生怕問出來就徹底露餡!
他眼睛滴溜溜一陣亂轉,余光看到那看肉鋪的半大小子突然跑開了,他也并未放在心上,賠笑道:“諸位見諒,今日出來的匆忙,東西忘記帶了。我這就讓人回碼頭上去取……剛那位客官說得對,天氣熱,大伙兒又有事要忙,先把飯食買了再……”
聽他承認說忘了,只看眾人面上一喜,接著問說:“那今日還像前一日似的,便宜一文錢對不?”
“前天降價我沒趕上,今天總算讓我趕上了。我要個兩份!”
雞同鴨講了好一陣,李貴當真是一個頭兩個大——他冒充宋記的名頭,來賣個蓋澆飯而已,怎么里外這么多問題,掰扯個沒完沒了!
他從小酒館買的飯食,平均下來一份五文錢成本都不到。
八文錢一樣能賺三文錢,李貴正準備先應下,卻聽到一道響亮的、略顯稚嫩的嗓音在喊:“在那兒!冒充宋姐姐的騙子就在那兒!別讓他跑了!”
話音落下,一群婦人連帶著好些個半大小子一道沖了過來。
為首的是個一個四十來歲、面向兇惡的中年漢子。
而領著他們過來的也不是旁人,正是方才那看肉鋪的半大小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