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必須將所有王室印章和其他發布命令的機制移交給贊贊帕夏,并承諾未經其明確許可,不得擅自召集軍隊。
(a)作為提比亞斯王室放棄對其領土統治權的回報,菲利普將被授予北提比亞斯總督的頭銜。這1頭銜是世襲的,可以永久傳給他的后代,除非贊贊議會以3分之2多數投票決定該家族不再適合執政。
(b)王室另1名幸存的男性成員伯里克利將成為贊贊貴族的1員,享有適當的地位,并擔任提比亞斯在贊贊元老院的代表,為提比亞斯在贊贊帕夏面前維護利益。
(c)贊贊王國將承擔前國王珀爾修斯蘇醒前的所有醫療費用以及他此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進1步費用。
(d)兩位未婚公主,年長的阿米莉亞和年輕的科妮莉亞,將作為妃子進入贊贊亞歷山大帕夏的家,發誓忠誠并全心全意地為他服務至生命終結。
(e)所有提比亞斯已婚公主的長子,在成年后(16歲)必須前往贊贊,并在贊贊軍隊中服役至少15年,之后方可退休。
(f)太后必須皈依蓋亞女神的信仰,加入蓋亞神殿,并成為終身女祭司之1。
(g)所有其他王室成員(分支家族)將成為該國的正式自由公民。
至于后續的點,如自由貿易、平等引渡、禁止鑄造新錢、發誓不造反、征收4%的稅等,都是基于前5點的主要條款而衍生出的細節規定。菲利普深知,這些條款雖然瑣碎,但每1項都關乎王室的未來和國家的穩定。他必須慎重考慮,做出最明智的抉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