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出于何種原因,你都可以隨時選擇退出交易……直到你簽署那份承諾接受100萬價格的文件為止。這便是第一個區別所在。
接下來,再看看第二個區別,即如果你無法償還這筆錢,會出現怎樣不同的處理方式。
對于傳統銀行而言,一旦你出現還款拖欠的情況,他們便會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收取滯納金,更改還款金額,延長抵押貸款期限,甚至直接收回房屋,以確保能夠收回他們的資金。
然而,對于伊斯蘭銀行來說,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行的。因為在伊斯蘭銀行的鐵律中,一旦約定好的價格,便無法更改。
哪怕天塌下來,在交易開始時商定的100萬價格,始終都將是100萬。無論你是打算在10年、15年還是30年后還清這筆款項,價格都不會發生絲毫改變。
當然,如果客戶能夠及時付款,銀行可能會給予一定的優惠,適當降低價格。例如,如果貸款在截止日期前3年還清,銀行可能會提供100,000的折扣,以此激勵客戶提前還款。
但如果有人原本貸款期限為15年,后來卻無力償還,即便將貸款期限延長至30年,價格也依舊不會改變一分錢。
這種獨特的規定,充分體現了伊斯蘭銀行在處理此類貸款時,與傳統銀行截然不同的方式。
教法對銀行貸款業務有著獨特而嚴格的規定。根據其教義,即便債務人陷入無力償還貸款的困境,銀行也絕不能提高商品的約定價格。
是的,銀行在這種情況下確實擁有一些權利,它可以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將其告上法庭,甚至有權收回房屋、汽車、土地等抵押物。但無論采取何種措施,最終都必須遵循一個原則:
約定的價格就是約定的價格,絕無更改的可能。并且,不會產生任何滯納金、附加費或隱藏費用。所有的費用和條款,都必須在交易之前公開透明地協商一致,并達成明確的共識。
倘若房主確實面臨經濟困難,無力按時支付貸款,并請求延長還款期限,比如希望將原本15年期限的抵押貸款延長至30年,那么就需要簽訂一份全新的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首先會收回房屋,并將當初給予房主的所有款項全部返還給對方。
銀行之所以必須這么做,是基于伊斯蘭教義對于分期付款的理解。在其教義中,當你進行分期付款時,實際上是在一點一點地購買房屋的所有權。
例如,若是30年期的抵押貸款,按照計算,你每月還款便能夠獲得約0.28%的房屋所有權。所以,如果銀行想要收回房屋,就需要先“回購這些所有權份額”。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可以扣除一些固定金額作為罰款。但同樣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罰款數額必須在男子簽署購房合同時就明確決定好。
而且,它必須是一個精確的數字,諸如10,000、20,000、100,000等,而不能像許多滯納金那樣,以存款金額的百分比來計算。
只有在房主償還了絕大部分押金,并且銀行成功“回購”房子之后,雙方才能重新開啟關于延長抵押貸款期限的談判。
由此,我們便能清晰地看出傳統抵押貸款和伊斯蘭抵押貸款之間的第三個顯著區別。倘若傳統銀行決定收回房屋、汽車等抵押物,他們會直接沒收這些物品,將房主之前支付的所有存款以及拍賣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全部據為已有。
想象一下,一個人在過去的20年里,每個月都按時支付抵押貸款,一直兢兢業業地履行著自已的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