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卻因為某些突發原因,無法完成后期的付款。在這種情況下,他不僅會失去自已居住多年的房子,還會失去這20年辛苦投資的所有回報,最終很可能落得個流落街頭的悲慘下場。
當然,在一些極為罕見的情況下,他們或許能夠收回一部分金額,但通常來說,這個數額微不足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這是因為,盡管從法律層面上看,有些法律旨在為房主提供一定的保護,使他們在技術上能夠取回部分存款。
但在實際操作中,所有銀行都會想盡各種辦法來規避這種對自身不利的情況。
畢竟,退回大量資金對于銀行這樣的商業機構而言,無疑是毀滅性的打擊,沒有哪家銀行愿意輕易做出這樣的傻事。銀行的經營者們可不傻,他們甚至堪稱世界上最為精明的一群人。
為了應對這種情況,銀行提出了一種被稱為“前端加載”的標準程序。其具體運作方式如下:
假設某人辦理了一筆30年期的抵押貸款,每月還款金額為3,000。在最初的15年里,幾乎全部的還款金額都被用于償還房貸利息,銀行最多只會撥出100用于實際購房。到了接下來的10年,這個用于實際購房的數額可能會提升至1000到1500。
如此一來,在整個首付過程中,大約有一半的資金是真正用于購買房屋的。而只有在抵押貸款的最后5年,絕大部分的房屋產權才會真正歸屬房主,此時銀行通過收取利息,資金已經實現了兩三倍的增長。
所以,除非你決定在抵押貸款的最后階段退出交易,否則銀行很可能會聲稱你對房子的所有權微乎其微,因此你幾乎得不到任何回報。
事實上,如果在25年或更長時間之后,你開始遇到還款問題,或許還能夠與銀行協商達成一些協議,比如減少每月還款額,或者只支付利息等。
因為此時銀行已經賺取了足夠的利潤,相對而言更愿意做出一些妥協。但如果還款時間未達到這個標準,那么你基本上就等于浪費了一生的心血,卻得不到任何實質性的成果。
亞歷山大本人并非不清楚這其中的門道。不,他對這一切了如指掌。這背后的原因并不復雜,制定法的人,要么本身就擁有這些銀行,要么更有可能的是,這些銀行掌控著立法者。
這也是為什么許多精通數學的阿拉伯人,即便周圍沒有伊斯蘭銀行,也會盡量避免選擇傳統的抵押貸款方式。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有能力直接用現金購買房子。畢竟,在這個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夠有30萬到50萬的現金閑置,用來直接購房呢?
他們所采取的辦法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組成一個社團,將各自的資金集中起來,然后以該社團的名義購買房子。
之后,他們會通過抽簽的方式來決定誰先獲得這所房子的居住權。接下來的程序就如同伊斯蘭銀行的模式,幸運中簽的人會以一個增加但固定的價格從社團購買房子,并在幾年內償還相應款項。
而其他成員則會再次籌集資金,加上之前中簽者償還的房貸,如此循環往復,慢慢地,社團里的每個人都能夠擁有自已的房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