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著一身嶄新的迷彩服,褲腿上的泥點還帶著希特的土腥氣。
頭盔放在身旁,內襯的棉布吸飽了汗水,散發出淡淡的皂角味。
他用一塊麂皮仔細擦拭著槍管,磨掉上面的指紋,動作輕柔得像在撫摸戀人的臉頰——這是他傷愈歸隊后領到的新武器,比他之前用的前膛槍輕了三斤,射程卻遠了兩百米。
“這玩意兒要是早點出來,我胳膊上的傷也不至于……”他低聲自語,指尖劃過左臂纏著的紗布,那里還留著被子彈擦過的疤痕。
補給車廂里堆滿了彈藥箱和壓縮餅干,空氣中彌漫著機油和麥粉的味道。
拉赫時不時探頭看向窗外,鐵軌旁的白樺樹向后飛馳,像一道道綠色的閃電。
他聽說亞歷山大陛下已經拿下了西巴爾西斯城,連城里藏了三百年的黃金寶藏都被搜了出來,此刻正揮師直指帕爾馬,離倫薩只有一步之遙。
“快了……”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把步槍背到肩上,頭盔扣在頭上,金屬邊緣硌得下巴微微發麻,卻讓他覺得踏實。
當遠處出現一片灰綠色的帳篷群時,拉赫猛地站了起來。
贊贊軍營的輪廓在煙塵中越來越清晰,飄揚的獅紋旗在風里獵獵作響。
他抓起背包,朝著車廂門口跑,路過補給兵時還不忘揮了揮手:“替我謝謝路德維希先生!”
營地入口的哨兵認出了他的軍裝,抬手敬了個禮。
拉赫回禮時,目光已經鎖定了不遠處正在檢查地圖的安德列亞斯·耶格爾隊長。
“拉赫·威克頓班長前來報到,長官!”他跑步上前,腳跟并攏時發出“咔”的一聲,步槍斜挎在肩上,槍托撞得后背輕輕一震。
耶格爾隊長轉過身,曬成古銅色的臉上露出一絲笑意,回禮時指尖在帽檐停頓了片刻:“歡迎歸隊。休息得怎么樣?”
“報告長官,隨時能上戰場!”
耶格爾的目光落在他肩上的步槍上,眉頭微挑:“那是什么?槍身看著挺特別。”
拉赫眼睛一亮,立刻解下步槍遞過去,語氣里藏不住得意:“路德維希先生改進的原型槍,施密特針狀步槍,裝彈比以前快一倍,您試試?”
“聽著,聽著!”拉赫把步槍往安德列亞斯面前遞了遞,指腹在槍栓上的細針裝置上輕輕一點,金屬的涼意順著指尖蔓延開,“這叫做‘針槍’。我養傷的時候,路德維希那家伙搗鼓出來的。”
他頓了頓,眼里閃著興奮的光,像是在炫耀稀世珍寶:“這是第二支原型槍,路德維希拍著胸脯保證,沒什么潛在的危險故障。精度跟咱們現在手里的獵兵步槍差不多,但射速——”他刻意拖長了語調,看著安德列亞斯驟然收緊的眉頭,“每分鐘能打12發!”
安德列亞斯的手指在槍身上頓了頓,指腹摩挲著那光滑的木質槍托。
他從軍二十多年,用過的步槍加起來能堆滿半個軍械庫,卻從沒聽過這樣的射速。
驚訝像潮水般漫過心頭,他幾乎要脫口而出“不可能”,喉結滾動了兩下,才壓下那句質疑,只盯著拉赫:“能演示嗎?”
拉赫臉上的笑容僵了僵,朝營地中央的空場努了努嘴。
那里豎著塊木牌,用紅漆寫著“禁止鳴槍”四個大字,墨跡被風吹得有些發淡。
“營地里不讓開槍,”他撓了撓頭盔,“得等上了戰場,或者到了靶場才能試。”
安德列亞斯嘆了口氣,把步槍遞還給他,指尖在槍管上滑過,仿佛還能摸到路德維希打磨時留下的細痕。
“回你的隊伍去吧,”他擺了擺手,語氣里帶著不易察覺的期待,“他們該高興看到你傷好了歸隊。”
“是的,先生!”拉赫啪地敬了個禮,轉身時步槍在肩上輕輕磕碰,發出沉悶的木質聲響。
看著拉赫鉆進遠處的帳篷,安德列亞斯立刻轉身朝指揮帳篷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