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日本左京大夫大內義興遣使宗設抵寧波;未幾,右京大夫高貢遣使瑞佐偕寧波人宋素卿亦至。由于宋素卿賄賂寧波市舶太監賴恩,宴會時得以坐在宗設上座,其貨船雖然后至,但先于宗設貨船受檢。宗設怒殺瑞佐,焚其船只,追宋素卿至紹興城下,沿途劫掠而去,明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戰死,浙中大震,史稱"爭貢之役"。
爭貢之役后,嘉靖采納夏言建議,裁閩、浙兩市舶司,惟存廣東一處。同時斷絕與日本的朝貢往來,作為懲罰日本的手段。沒料想倭寇自此風起,貿易轉到寧波近海的雙嶼或是舟山群島等地進行私下、走私貿易,以至于沿海豪族、官員、商人相互勾結,逐漸演變出規模龐大的走私集團。
嘉靖二十六年,派名臣朱紈提督浙、閩海防軍務期間,在閩浙沿海厲行保甲連坐制度,大力整頓海防。嘉靖二十七年(1548)派都司盧鏜攻克倭寇巢穴雙嶼港,又在次年令盧鏜在走馬溪擊敗有葡萄牙人參與的海盜,取得走馬溪大捷。
朱紈在任上,厲行海禁,斷絕與日本的貿易往來,朱紈又從人員的管理入手,強化了保甲制度。他認為:“惟沿海官兵保甲,嚴加防范,使賊船不得近港灣泊,小船不得出港接濟。賊船在海久,當自困,相機追擊,乃勝算耳。”保甲制度推行不久就收到了顯著的成效,“旬月之間,雖月港、云霄、詔安、梅嶺等處,素稱難制,俱就約束”。
為了加強對走私行為的打擊力度,朱紈還利用嘉靖特批的“便宜行事”之權,對走私行為施以重典。他要求屬下對佛郎機、倭寇、中國海盜,以剿滅斬殺為主,以安撫為輔。朱紈的種種手段,雖然狠狠打擊了倭寇的氣焰,但是也使得東南沿海的商人、士大夫喪失重利,視朱紈為仇敵。
兵部侍郎詹榮、巡按福建御史陳九德、兵部尚書翁萬達等人相繼彈劾朱紈擅自殺戮。朱紈自知不免,寫下絕命辭:“吾貧且病,又負氣,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我自決之,不須人也。糾邪定亂不負天子,功成身退不負君子。吉兇禍福,命而巳矣。命如之何,丹心青史。”服毒自盡。
朱紈死后,朝廷罷去了提督海防軍務的職務,東南沿海的海防日漸廢弛,倭寇逐漸猖獗起來,每每滋擾大明東南沿海,令東南各省不厭其煩,要知道東南可是大明的財賦重地,若是東南不穩,大明的漕運就要受到影響,支應九邊駐軍的糧餉都成問題。
俞大猷的這個上書,當然會引起嘉靖的注意,這可不是小事,朱厚熜當然要過問的,嚴嵩想了想說道:“原徐州兵備副使李天寵,曾在通州、如皋擊退進犯的倭寇。可遷為提督浙江備倭,原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王忬,善于軍務,可掉巡撫浙江,統籌備倭。”
徐階也表示同意,朱厚熜于是說道:“那就照此辦理吧!”
徐階回到直廬,汗水已經濕透了衣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