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朱載坖認為最重要的還是抑制士紳的土地兼并。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士紳們濫用特權的種種行為,已構成逋賦的重要因素,甚至到了上虧國計,下損民生的地步。
朝廷的優免政策,實際上成為他們欠糧的工具。按照嘉靖二十四年頒布的優免則例:京官一品,免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二品,免糧二十四石、人丁二十四丁。三品,免糧二十石、人丁二十丁。四品,免糧十六石、人丁十六丁。五品,免糧十四石、人丁十四丁。六品,免糧十二石、人丁十二丁。七品,免糧十石、人丁十丁。八品,免糧八石、人丁八丁。九品,免糧六石、人丁六丁。
本來按照這個制度,就是說如果一個一品官紳之家,有田糧五十石、人五十丁,按照優免則例,有三十石,和三十丁是可以優免的,余下的二十石和二十丁,是必須承充徭役,不得逃逋的。
但是實際上,并非如此,這些依附于官紳之家的宗族、親戚,甚至奴仆都是不服徭役的,官紳逋逃,重役都加在了小民身上,使得他們不堪勞苦。這是朱載坖他們現在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朱載坖接著問道:“除官紳之外,蘇州還有哪些占有巨額土地的?”
海瑞說道:“還有就是寺院,他們也占有大量的田產。”
蘇州地處江南腹地,人口稠密,寺觀林立,為僧者冗雜,而其中私自為僧者大有人在,這些寺院不僅人數眾多,還占有了大量的土地。江南地區寺院林立,大大小小不計其數,擁有田地也是多少不一,肯定超過原本數額規定。
按照朱重八的規定,欽賜田地,稅糧全免。常住田地,仍有稅糧,仍免雜派差役。僧人不許充當差役。這個規定無疑為寺院擴張土地提供了方便,自大明建國伊始,僧道多占田蠶食百姓田地的現象就層出不窮。
于是朝廷限定僧人每人五畝田,多余田地給民眾耕種。但是寺院占有的土地遠遠超過朝廷的限額,海瑞說道:“江南寺院田多或數百頃,而官府徭役未嘗及之,貧民無田,往往為徭役所困。”
朱載坖之前就聽聶豹言及廟產的問題,但是到蘇州來還沒有來得及處理此事,現在正好一并問及,首先就是要搞清楚這些寺院到底有多少田地。
據海瑞的查訪,鎮江鶴林寺占田1583畝,徑山萬壽寺畝,常熟破山興福寺僧田六百畝,其余各處寺院,少則數百畝,多則數萬畝,雖然朝廷規定寺田也要繳納賦稅與徭役費用,但寺院借助權勢,得以優免。這些相關費用自然而然轉嫁到民眾頭上,加重了民眾的負擔。而寺院則憑借特權,圈占土地,轉租收利,剝削百姓。
朱載坖說道:“清丈田畝,固然要做,但是要請旨陛下再說,寺院的田產,朝廷早有明文,一僧五畝,不得超過,當比照度牒,沒收多余土地,納為官田。”
對于這些禿驢,朱載坖可不會客氣,反正嘉靖也不待見他們,收拾了也就收拾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