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總是被周圍的小朋友笑話,說我是個要飯的,穿的都是破爛兒。
就是從那時候起,我開始喜歡做衣服,我把我養父母穿破不穿的衣服,按照自己的想法改成我自己能穿的,那時候我縫的針腳雖然很拙劣,但比穿又大又破爛的衣服已經好很多了。
漸漸的,做的多了,再加上喜歡琢磨,我做的衣服跟同學們身上穿的都不一樣,有很多女孩子喜歡,都來找我讓我幫忙做。
我養父母利用我就做起了裁剪生意,家里的日子漸漸好了起來。
當我讀到初中要升高中的時候,因為要住校,養父母說什么都不讓我讀了,讓我安心在家做裁剪生意,我被他們禁錮在家里。”
芳菲的聲音有些哽咽,她微微仰頭,眼里有淚,凌嵐兒坐著不動,靜靜看著芳菲,沒有說話。
“瞧我,我本來以為我都放下了。”芳菲用手扇著自己泛紅的眼眶,調整著自己的情緒。
“芳菲姐,我覺得你的故事都可以寫出一本大女主的勵志小說了,真沒想到你小時候那么不容易。”凌嵐兒沒有半點恭維,發自肺腑的感慨。
“誒,那時候正趕上物資匱乏的七八十年代,人活的非常不容易,我養父母就想綁住我做生意,怕我讀了高中翅膀硬了飛走了,不管他們了。
但我后來還是趁他們睡熟之后逃出來了,是我那個被送走的哥哥幫我逃出來的,我跑去我們鎮上的裁縫店做小工,一邊幫工一邊上學,好不容易把高中讀完,為了掙高中的學費和生活費,占去了我不少時間,我沒能考上大學。
但現在想來,我就算考上,其實也沒錢讀大學。”
芳菲像是在自我安慰,她輕抿一口玫瑰花茶,繼續回憶過去:
“高中畢業我年滿十八歲了,我的養父母又要抓我回去,想著讓我就近嫁了,能換上一點錢不說,還能讓他們老有所依。
但沒能讓他們如愿,我又跑了,我跑到他們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我就跑來了上海。
你現在住的那套房子是我來上海的第三年后住進去的,在那之前我一直打游擊,東跑西逛不穩定,直到我找到一家在大飯店做服務員的工作,那年我20歲,和幾個小姑娘就住進了你現在住的那套房子。
我白天在飯店端盤子,晚上我還去裁縫店做兼職,做衣服是我的愛好,我一直都沒放下,直到第六個年頭,也就是26歲的時候,我上班的那家飯店倒閉了,房子里只剩我自己。
我那時候已經攢下五萬多塊錢,在當時已經算是很大一筆錢了,我重新找了一份飯店服務員的工作,晚上讀服裝設計,自己一個人租下了你現在住的那套房子,當時房租才幾百塊錢。
兩年之后,我參加了服裝設計比賽拿了獎,得了一筆獎金,加上我攢的那些錢,一咬牙就把那套房子買下了,那是我在上海的第一套房,有著特殊的意義,我很愛惜它。
后來我在那套房子里戀愛、結婚,創業、生孩子……捉奸、抑郁甚至……自殺,我……差一點就把自己的小命斷送在里面,直到最終離婚后搬離。”
芳菲的手微微顫抖,喝光了最后一盅玫瑰花茶。
“在你之前我一直空著那套房子,它代表著我的整個青春,我挑了不知道多少的租客,才選了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