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某陽父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還不要臉的表示:
“我坦白地說,我兒子確實打過老婆,但2年16次是不可能的事,難道她被打了自己不知道跑嗎?”
在他看來,兒子平日里對小謝是非常好的。
好家伙,小謝一次次的逃跑都被抓回來,老登心里沒點逼數是吧?
小謝丟掉手機跑到渝市碰見躲起來都能被他們找到,足以見得賀家能量之大!
今年5月,小謝起訴的離婚案終于開庭了;
法庭上,賀某陽恬不知恥的說道:“我不同意離婚!”
“我們的感情沒有破裂,我對小謝還有感情,女兒應該由我們夫妻雙方共同撫養。”
賀某陽面無表情地繼續說道,讓他同意離婚、交出孩子撫養權也不是不行;
前提是小謝必須對他出具刑事諒解書,不讓他坐牢。
幸好,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小謝提交的家暴證據充足;
完全可以認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賀某陽多次實施了家庭暴力行為,判決準予小謝與賀某陽離婚。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女兒由小謝直接撫養;
賀某陽按每月2000元標準一次性支付女兒至十八周歲的生活費。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及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因相關案件尚在審理中,待查明事實后,另行作出判決;
沒錯,賀某陽被拘留期間,賀某陽父母變賣了家里的車、股票等所有財產。
一家子聯手欺負小謝,肆無忌憚,有恃無恐!
他們把所有錢財轉移到了幾個親友手中,現在的賀家表面上已經是個空殼了;
也就是說,小謝被家暴16次打成重傷,離婚竟然連一毛錢補償都沒有!
庭審持續了10小時以上,天色越黑,聚集在法院門口的人越多;
男女老少,一兩百人嘰嘰喳喳地等待著小謝離婚的消息。
他們中的大多數都通過網絡,看見過她身上那條拉鏈一樣的傷疤;
5月31日20點30分,小謝終于結束庭審走出法院大門,宣布自己離婚成功。
這一天,距離她第一次被家暴已經過去兩年零十個月...
12月25日,小謝起訴前夫賀某陽故意傷害罪、虐待罪一案在蓉城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開庭前,小謝通過網絡告訴所有關心這件事的人,她依然在爭取將指控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
民事部分可以做出讓步,早前的離婚協議中,她甚至可以接受凈身出戶。
但刑事部分她堅持主張,判前夫死刑,也只接受死刑!
小謝認為,賀某陽的作案手段極其殘忍、造成的后果極其嚴重,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她能活下來不是因為賀某陽當初沒有殺她,而是因為求助及時,好心人的報案和醫護的救助。
此次開庭前,多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家暴受害者曾聯系她,更有部分受害者于一審當日來到現場給小謝加油鼓勵;
小謝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震懾到家暴者,也讓更多家暴受害者看到希望,敢于去反抗、去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