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說明的,“所謂的不同途徑”,指的是借助西班牙、德意志諸侯,或其他友好國家的商人,將部分黑奴引入北美殖民地莊園的做法。那是救國委員會與安德魯,一直認定法國商人直接參與黑奴貿易,屬于非法行為。
而所謂的“黑人的公民權”僅限于圣路易斯安娜、圣多明各、瓜德羅普、圭亞那等法屬殖民地。但在法國本土,依然拒絕承認這種殖民地的公民權,各項權益都受到嚴格限制。
事實上,安德魯主導的巴黎政-府,自始至終都嚴格控制進入法國本土的黑人數量,每年的簽證都不準超過三百人,基本上屬于經商和求學,以及少量回巴黎述職的殖民地黑人官員。
黑人將軍仲馬曾對此表達過公開抗議,但前者話音剛落,就被執政官安德魯一腳踢到圣路易斯安娜,擔當蒙塞將軍的副手。毫無疑問,穿越者不希望在巴黎看到無法無天的“黑叔叔”。
促使巴黎政策忽然轉變的,源自圣多明各的黑人起義軍領袖,下令屠殺了一處定居點的三百名西班牙白人,包括不少的老弱婦孺。這一事件在有心人的鼓動與宣傳下,促使國民公會的風向也隨即發生了轉變。
這一期間,身為八位執政官之一安德魯,只是與其他同僚那般,站在一旁冷眼旁觀,拒絕加以干涉。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上述規定部分推翻了國民公會在共和二年的雨月16日,也就是1794年2月4日,所做出“廢除奴隸制”的一項法案,“屬于一種歷史性的倒退”。
盡管這份《共和三年雨月殖民地若干問題的補充法案》,遭遇到議會中的左派代表猛烈抨擊。然而在當晚的公開表決過程中,該法案得到了五百多名議會代表的舉手支持,從而直接獲得通過。
……
1795年1月中旬,當格拉古-巴貝夫和他的革-命伙伴正在馬拉區的一處公寓樓的隱蔽地下室里,激烈討論報刊《人民的保民官》的章節內容時,一大群全副武裝的巴黎警察毫無征兆的包圍了這里。
由于此處為人口密集的居民點,加之巴貝夫與其戰友的眾多家眷也生活在這里,為避免警察對無辜者的傷害,革-命者紛紛放棄了抵抗。隨后,這20多人都被押送到巴黎近郊的一處秘密監獄里。
“算起來,這已經是我第五次進監獄了!”巴貝夫自我嘲諷道。
巴貝夫第一次被捕入獄的原因,是他成了抗拒繳納捐稅的非常熱烈的辯護人。其間,巴貝夫甚至在對佩朗和魯瓦地區的群眾宣傳中,說道:“必須停止繳納這些捐稅,而在非交不可的時候,就用暴力來反對那種試圖恢復捐稅的暴力……”
于是在1790年5月19日當天夜間,巴貝夫被捕。兩天之后的21日,他被投進巴黎裁判所附屬監獄(康斯列熱爾監獄)。這是巴貝夫人生中第一次入獄,屬于君主立憲派的當政時期。
好在馬拉等眾多革-命者的無私幫助下,巴貝夫在7月初得以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