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3000字左右的文章,作家最多可以收入可以收獲1500美元,而這已經是《紐約客》撰稿作家們的最高稿費標準了。
而這樣的文章,每月最多可以發表4篇,也就是6000美元。
對于為《紐約客》這樣全球頂級的文藝雜志供稿的作家而言,著實有些可憐。
不過,歷來名氣大的雜志,在稿費方面向來都是吝嗇的。
人家雜志自有名氣,籍籍無名的作者能在雜志上發表文章,那是作者的榮幸,這樣的雜志從來不缺優質的作者和稿件。
當年金庸執掌的《明報》如此,《紐約客》亦然。
不管是作家還是記者,如果有幸為《紐約客》供稿,那么作品出版對他來說幾乎不存在難度。
如果他的作品能夠固定出現在《紐約客》的版面上,甚至是成為專欄作家,那么他已經站在了美國文學界和新聞界的頂端,
有如此強大的名氣加成,誰還會在乎發表稿費這樣的蠅頭小利?
「林,我們把專欄時間延長點怎么樣?」
羅伯特·戈特利布提出了建議。
「延長?」
「沒錯。你的專欄如此受歡迎,我覺得我們完全可以繼續做下去,把它打造成了我們《紐約客》的招牌!
這樣對你也有好處,可以進一步提升你在美國的名氣。」
羅伯特·戈特利布的語氣中充滿了蠱惑的味道,當初他和林朝陽說的是專欄先做一季看看效果,如今一看效果如此突出,他自然不想放過林朝陽這個金筆頭。
可林朝陽卻沒這個心思,他又不缺錢,給《紐約客》寫專欄也是因為當初被戈特利布和瓊斯幾人聯合勸說,有心宣傳一波中國的飲食文化。
專欄這種東西,對于作家而言等于是綁了一道鎖,他摸魚都摸的不自由。
每每玩的正開心的時候,突然想起下周(明天)的稿子還沒寫,頓感悲從中來,心如死灰,人生無望。
更何況,他手里還有一部長篇要寫,實在不想浪費這個精力。
想到這里,林朝陽笑哈哈的說道:「羅伯特,別開玩笑了,我可沒有那么多東西可寫。
你也應該明白,《舌尖上的中國》這樣的專欄文章每一篇都是多年的積累,我不可能永遠這樣輸出。」
聞言,電話中的羅伯特·戈特利布沉默了下來,大好的心情瞬間敗壞,
他語氣中帶著懇求,問道:
「半年怎么樣?寫半年,然后你休息一年。等積累了足夠的素材,專欄還可以再開。」
「羅伯特,你知道的,我不光有專欄要寫,還有———”
林朝陽的態度堅決,讓羅伯特·戈特利布倍感失望,但他也明白林朝陽的為難。
更何況現在《舌尖上的中國》這個專欄的名氣在美國知識分子階層已經打出去了,銷量加廣告費,這一波少說也為《紐約客》帶來了大幾百萬的營收,更別提品牌價值的提升了。
所以哪怕被林朝陽堅定的拒絕,羅伯特·戈特利布的態度依舊溫和,以商討的口吻問道:
「那今年還是一季,以后每年都是一季12期,三個月的刊載期怎么樣?」
林朝陽沉吟片刻,說道:「我只能答應你明年的。羅伯特,這種事誰也說不好的。」
羅伯特·戈特利布無奈的嘆了口氣,「好吧,好吧,我明白,起碼有明年,那就等到時候再商量。」
「好。」
羅伯特·戈特利布又說要給林朝陽寄幾份最近的報紙、雜志,《舌尖上的中國》發表了一個多月,為《紐約客》的銷量帶來了強勁的增長,影響力也在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