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父親戰死沙場,少年孑然一身,又為父親的身后事變賣了家產,徹底失去了生活來源;
又好比兒子戰死沙場,老頭老嫗沒有兒女供養自己,以至于晚景凄涼……
以上幾種狀況但凡發生了,地方官府都會在第一時間上報長安!
至多五個工作日,丞相府便會正式批準這樣的家庭,入駐上林苑租種皇田。
若情況極端一些,甚至就連天子,都可能在某次去上林苑游玩的時候,順路探望一下這家根正苗紅,卻生活艱難的光榮之家。
——次一等的,是家中因其他原因,失去了家中唯一的,或至關重要的頂梁柱,從而導致生存艱難;
如一家之主意外病死啊之類。
這種情況,地方官府不會太過著急的上報,而是會小心觀察、密切關注。
察覺到這家人,有因為此番變故,而直接淪為奴籍的可能性,地方官府便大概率會出手;
家世沒問題,便會為這戶人家上報,申請上林苑的皇田租種資格。
再不濟,也會為這戶人家聯系當地的地主富戶,以成為佃農,而非直接淪為奴隸,從此消失在漢家的戶籍冊當中。
或許有人會說了:當官的肉食者,能有這么好心?
——高高在上的掌權者,能如此關注底層群眾的生存?
這個問題的答案,或許很難得出定論。
但至少在漢家,在如今漢室,地方官府確實大都能做到,也都會自發的去做這件事。
至于原因,也不是漢家的官員素質多么高,又或是道德多么高尚;
而是因為如今漢家的官員考核制度,幾乎完全是以戶口增減數量,以及田畝增減數量為核心的。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你是一個縣令,你治下有一萬戶百姓。
你上任之后的第一年,有三百戶農人,因為家中遭遇變故而變賣了田產,生活所迫之下,即將舉家委身為奴。
這種時候,如果你不出手干預,那到了年末大計,丞相府便會在你的審核報告中,明晃晃寫下:某某為某縣縣令,是年,該縣農籍減三百戶。
然后,你就可以到處求爺爺告奶奶,爭取讓自己的下場,停留在只是丟掉好不容易得到的烏紗帽,而不是順帶一起丟掉項上人頭的程度了。
反之,伱出手干預了——不需要你費多大力氣,只需要召見一下治下地主富戶,為這三百戶破產自耕農尋個門路,成為租種富戶田畝的佃農,這三百戶人的戶籍,就依舊能留在你們縣的‘農籍’之上。
就算你別無建樹,到了年末,丞相府也大概率會因為你‘保民有方’,而給你課一個‘乙’的評價。
雖然不比‘課為最’,卻也總好過‘課為殿’。
說到底,終歸還是為了政績,為了頭頂上的烏紗帽。
除了下場干預,阻止破產自耕農淪入奴籍之外,漢家的地方郡縣主官,還有許多其他的方式,來增加或避免減少戶籍、田畝。
田畝簡單:開墾荒地來增加,高頻率造冊記錄,避免‘減少’便是;
而戶籍,則有包括但不限于:強迫女子早嫁、再嫁,強迫始傅男丁分門別戶,阻止、懲處百姓‘不舉’——即棄嬰不養等諸般手段。
說回上林苑的佃農,情況又更特殊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