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飛狐都尉組建起來的時候,太祖高皇帝給調了一萬匹戰場繳獲的戰馬,同時也是漢家能拿出來的幾乎所有戰馬。
至于武器軍械之類,也都是盡可能挑好的給,盡可能把這支邊墻唯一常備野戰軍武裝到牙齒。
戰馬有了,武器軍械也有了,剩下的,便是后續維護成本——也就是后勤物資了。
針對戰馬,太祖高皇帝保留了《秦律》當中的芻藁稅;
即:凡漢室之民,除了要繳納十五分之一的糧食收成作為農稅、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作為口賦外,還要根據耕地面積,繳納芻藁稅。
芻藁稅的稅率,為每頃田,即每百畝,繳納干草、秸稈各三石。
這樣一來,長安朝堂中央,就不用為戰馬飼料成本而頭疼;
剩下的糧餉——糧食由相府國庫從收取的農稅中調撥軍糧,軍餉,則由少府內帑從收入的口賦中,撥出一部分作為餉錢。
相府國庫、少府內帑合力,外加一個芻藁稅,漢家才艱難肩負起了飛狐八校,這一萬六千兵士、上萬匹戰馬的供養。
時至今日,相府國庫依舊要從每年撥出四十萬石,總價值高達一千五百萬錢的軍糧,以及上百萬石干草、秸稈,外加各式豆類乃至雞蛋、鹽,總價值超過五千萬錢的飼料,用于供給飛狐軍。
與此同時,少府內帑每年也要拿出八千萬錢,來作為飛狐將士的基本補貼。
——平均算下來,每人每年五千錢,每個月四百多錢,能買回來十來石粟,剛好能養活一家老小三五口人。
加起來,相府國庫、少府內帑每年調撥給飛狐軍的錢糧物資,價值便在一萬萬五千萬錢左右。
但一個飛狐軍,已經是由相府國庫、少府內帑合力在供養了!
哪怕現如今,相府國庫、少府內帑都早已不是開國時,窮的能跑耗子的狀況,但至少相府國庫的財政狀況,至今都還是捉襟見肘的狀態。
開國時,國庫、內帑都沒錢,自然是能省則省;
后來有錢了,內帑倒是能存錢。
但國庫的錢——也就是每年的農稅收入,別說是省下來、存下來一點了,一年到頭來能別倒欠外債,便已然是上蒼保佑!
沒辦法,相比起少府內帑‘供養兩宮’的職責,相府國庫即要承擔起官員俸祿、政府運轉,還要承擔起一切瑣碎的公共支出。
什么修條路啊~
挖條渠啊~
乃至于在尚冠里,為某位新得封的侯爵興建宅邸,都需要相府國庫來承擔。
時至今日,相府國庫年入農稅數千萬石糧、數百萬石芻藁,折錢不到三十萬萬錢;
單就是飛狐軍那六千五百萬,便要花去相府超過百分之二的財政收入。
讓國庫再擠出百分之二,來供養程不識的河西都尉——更或是每年擠出百分之五,來供養韓頹當的朔方騎都尉?
這話,只要劉榮敢說,丞相就敢當場死給劉榮看!
所以,顯而易見:朔方都尉、河西都尉這兩支常備野戰軍,無論是一百一十萬萬錢的啟動資金,還是后續每年五萬萬錢以上的維護成本,都由劉榮的個人錢包——少府內帑來承擔。
對于少府內帑來說,這筆支出確實很大;
但也沒到‘承擔不起’的程度。
托太宗孝文皇帝、先孝景皇帝的福——相較于原本歷史缺了一截的文景之治,為劉榮留下了單存款便超過二百萬萬,各式糧草物資更不計其數的充盈家底。
當然了,如果只有這二百萬萬錢,以及不計其數的各式物資,哪怕現任少府石奮是個受氣包,也絕不可能或者讓劉榮拿出內帑一半以上的存款,去組件這兩支常備野戰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