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的文人,最喜兩種衣著,其一為白衫,其二為青衫。尤其手中搭把折扇,寒冬臘月一樣輕搖不輟的,必然是個有文化的人。戚掌柜對讀書人很有好感,眼見此人走入,立刻打起精神。他已經準備好了熱絡的話,在不經意間透露,自家有個秀才兒子。
只見此人濃眉大眼,唇上掛了一個尖銳且翹挺的鼻子,有些怪異,似乎帶著番邦血統。
觀及此處,戚掌柜對他又小看了幾分。番邦之人還學我文人之風,西施效顰,傻模傻樣。
可是臉上的笑容一分未減,番邦之人不識貨,常以珍寶換些不值錢的物件,他很喜歡跟這樣的人打交道。
白衣文士一眼便瞧見了憨態可掬的戚掌柜,徑直走到他面前,彬彬有禮的雙手遞出一封信函。
“是來提貨的?”戚掌柜如此想到,對白衣文士點點頭,就開啟信封,只見上面寫著:黃金十萬兩。
(本章未完,請翻頁)
“這是……”他不解問道。的確會有客人用信函來取物,不過一般那樣的信函上,都會蓋有自家店鋪的收貨印章,和客人自己的署名印章。但是這封信函上,僅有五個大字,除此之外,別無他物。
白衣文士笑著拿手指點了點信封,意思就是如此。
黃金十萬可不是小數目,戚掌柜擔心這是什么大客戶,決不能因為他的小失誤,而得罪了來人。畢竟,十萬兩黃金還敢托人上門來取的豪客,縱然有些怪癖,也可以理解。
只要對方有錢,又給夠了錢,戚掌柜什么都能理解。
于是戚掌柜仔仔細細的將信函翻來覆去摸索,甚至連信封的折角處都展開來看了一遍,還是沒有瞧出端倪。
他小心翼翼的問道:“敢問是哪位貴客要?”
白衣文士舉目望天,好似在回憶什么,片刻之后,猶豫道:“戚……戚方闕?”
戚掌柜聞言一驚,這個名字,正是他那個考上舉人的寶貝兒子之名,他念頭急轉,難道這是自己兒子跟自己開的玩笑,要給自己什么驚喜?
他又問道:“小老兒蠢笨,還請客官明示。”
白衣文士好像想起了什么,伸出食指搖晃著指天,嘴上說著“啊啊啊”,作恍然大悟狀。
然后伸手在懷里掏了掏,掏出一方布帕,包裹著某物,交于戚掌柜。后者將步帕打開,豁然是一根手指,創口血跡未干,似乎剛斬下不久。
戚掌柜也是見過世面的人,不然也不會在這家店里做掌柜,他面色未變,甚至露出陰冷笑意,說道:“客官,這是何意?”
白衣文士從掌柜的書案上提起一支狼毫,這是掌柜用于寫單之物。仿佛是嫌棄一般,用筆頭撥弄手指。卻見手指翻轉,指節處,露出一道傷疤。
戚掌柜一眼就認出來這條傷疤,他早就預料到這個種情況,可是一直不敢往這個方面去想。
那是他兒子年幼時在灶臺烤地瓜燙出來的傷疤。
這是他秀才兒子戚方闕的手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