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警察:“因為貨拉拉司機出車禍了,當時貨拉拉被拖車公司拖走了,可拖車公司說車里沒冰箱,就是一輛空車。”
程越:“怎么可能?我和貨拉拉司機一起把冰箱抬到車廂里的,我還看到貨拉拉司機用繩子把冰箱捆綁住,怕路上顛簸摔倒呢?”
審訊警察:“可拖車公司那邊拖車時就拍照錄像后才拖走的,人家有證據。”
程越;“貨拉拉司機出車禍是什么時候?”
審訊警察看了眼資料:“晚上七點五十五分。”
程越:“我和貨拉拉司機把冰箱抬上車廂后,我離開時接了一單返程方向的跑腿,你們可以用我的手機號登錄我的外賣軟件,能夠看到當時的時間,應該是不到七點鐘。”
審訊警察讓他提供了外賣軟件手機號,迅速的登錄上去,然后查到了8月3號那天晚上程越的跑腿記錄。
程越接到那單跑腿是晚上六點五十二分,而他這一單跑腿距離泉井湖小區有2.5公里。
但是,外賣軟件上顯示,程越這一單跑腿并沒有完成,因為七點鐘的時候,這一單跑腿被下單的客戶取消了。
“你這一單沒有完成,后來外賣軟件里,再無你接單記錄。”
審訊警察看著程越:“后來你去哪里了?”
程越:“我就騎電瓶車回家了呀,因為賺了一百塊搬運費,我就不想跑外賣了,只想回去打游戲。”
審訊警察:“你那晚回到家是幾點?”
程越努力回想了下;“晚上九點多吧?差不多九點半左右?”
審訊警察:“從泉井湖小區到你家需要兩個半小時?”
“我電瓶車在路上沒電了,我推著電瓶車走了很長一段路才找到充電樁,充了會兒電才騎回去的?”
審訊警察:“在哪里壞的?在哪里充電的?”
程越提供了自己電瓶車壞的地點,以及充電樁的位置,但是——二十分鐘后,審訊警察告知他,他電瓶車壞的地段很偏,沒有監控,而他給電瓶車充電的地方,監控也壞了。
程越一時間都不知道說什么好,他這運氣,怎么就這么差呢?
沒有監控,那他就是空口無憑,怎么都說不清楚了呀?
程越:“貨拉拉司機出車禍前,會不會去別的地方把冰箱給卸了?”
“我們查過了,貨拉拉從泉井湖小區到出車禍的地點,按行程是剛剛好的,中間不夠時間卸貨。”
審訊警察看著程越:“你最好老實交代,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程越:“我已經很坦白了呀,全都是如實交代,我一點都沒有抗拒啊!”
兩名審訊警察交換了下眼神,然后起身離開。
程才等到審訊結束,這才去詢問是否可以保釋程越?
“當然不能!”審訊的警察給出肯定的回答:“現在案情已經升級,不再是毒死一條狗,而是殺了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