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毛雪芳出具的承諾書,會完全改變本案事實的認定。”
“符合‘偽證罪’的構成要件。”
“故此,法庭會于本次庭審結束后,移交治安機關,予以查證。”
金勝心里舒坦了,看來‘重婚罪’大概率也是跑不了啦!
治安機關出手,兩人之間的種種事跡,很快都會浮現。
法官到時候直接可以一目了然。
沒辦法,律師去查證,肯定跟相關部門的便捷程度不一樣。
金勝可沒有能隨便,就給出完整證據的統子哥。
否則還費什么腦細胞掰扯,一件件往外丟就行了。
對方律師就算能飛都沒用。
徐華波此時的臉色,就跟吃了蒼蠅一樣難看。
反倒是徐美鳳,有點后知后覺的樣子。
只能說,不懂法真可怕。
“現在庭審繼續。”
“被告方律師請注意,‘重婚罪’這個指控暫時擱置。”
“待到查證過后,再行處理。”
“你可以就‘侵占罪’發表質證意見。”
主審法官才沒有那么多時間跟你磨蹭,先把庭審程序給往下走再說。
但是這個信任度,幾乎為零了。
這波,金勝血賺。
小樣,連功課都沒做好,還跟我玩‘訟棍’這一招。
不妥妥的送‘人頭’嘛。
徐華波很明顯心態受到了一定的影響,稍稍有點手忙腳亂。
“法官閣下,對于自訴人指控的‘侵占’,我方并不認同。”
“據我當事人描述,陳伊婷是孤兒,沒有任何親人。”
“在得知了徐美鳳打算趁著兩人結婚之際,出錢購買一套房產贈送給兩人,用于婚后居住之事。”
“陳伊婷當時主動提及,自己有一筆25萬元的存款,可以拿出來。”
“2018年10月13日,由陳伊婷發送給周陽的語音消息中,明確了這一點。”
“所謂的‘哄騙’,是根本不存在的。”
“因此我方當事人,并不具有將他人財物,占為己有的故意。”
“僅憑這一點,就無法被認定為‘侵占行為’。”
金勝也不開口反駁,就靜靜的看著他表演。
利用己方出具的證據來反攻。
算是一個優秀刑辯律師的必備技能了。
徐華波也仿佛已經跳出了剛才的不利,越說越有底氣的樣子。
“至于什么故意設計成‘婚前財產’,更是自訴人的臆測,毫無事實依據。”
“真實的情況,是周陽在上網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了海悅小區,正在對外發售。”
“該小區距離工作的地方比較近,房屋的價格也比較合適。”
“聯想到自己正好要買房的需求,所以在當天就過去進行咨詢。”
“在經過實地查看后,周陽非常滿意,隨后聯系了自己的母親徐美鳳,當場就簽訂了購房合同。”
“可由于當時正處于上班時間,周陽不想打擾陳伊婷的工作,同時也因為需要辦理按揭貸款業務。”
“所以就先行登記了自己一個人的身份信息。”
“周陽和徐美鳳母子二人,從始至終都沒想過獨自‘占有’這個房子。”
“同樣,2018年12月8日,由徐美鳳發給陳伊婷的微信消息中,也提到了這一點。”
“法庭可以進行查驗。”
不得不說,徐華波能混成合伙人,是有一定道理的。
要想構成侵占罪,有四個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