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勝這個問題拋出,現場頓時‘轟’的一聲,討論聲四起。
范新之的臉色,此時有點陰沉。
要不是場合不對,早就發飆了。
從他被指定為主審法官開始,就想過金勝可能會申請讓自己回避。
但直到開庭之前,都沒收到相關的申請書。
沒想到,在這等著自己。
“啪啪.....”
“肅靜。”
“誰要是再隨意發出聲響,違反法庭秩序,我會把他請出法庭,或追加訓誡、罰款、拘留等處罰決定。”
“法警,請給我注意旁聽席。”
估計是有怒氣,錘子敲得很用力不說,還帶上威脅了。
等現場恢復安靜之后,范新之轉頭,目光銳利的看向金勝道:“自訴人代理律師,我要提醒你一下。”
“我們此刻所有的對話,除了法庭會記錄之外,網上也正在同步進行直播。”
“因此一切的發言、論點、指控,都需要有依據來支持。”
“知道你現在的行為是什么嗎?”
“你在指控一個主審法官。”
“如果沒有實質性證據的話,我可以就‘無端指控法官’這一行為,對你做出處罰。”
“包括,但不僅限于罰款、向司法局建議對你進行調查、甚至公開通報。”
“你聽清楚了嗎?”
聽著范新之滿含威脅的說辭,金勝嘴角露出一抹譏笑。
自己會怕這個嗎?
簡直是在開玩笑。
金勝也開口道:“范新之主審法官,所以你說了這么多。”
“還是沒有明確的回答我。”
“你跟坐在我對面的被告人,榮恒地產的老板,吳陽榮,吳總...”
說到這里的時候,金勝左手伸出,朝著正對面的被告席上示意。
“你們到底有沒有密切交集、存不存在人情往來。”
“你只需要回答,‘有’還是‘沒有’。”
在法庭內,律師懟法官的例子有很多。
但這種1和2的選擇題,從來只有主審法官會使用。
而被人反過來的,實屬‘罕見’。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金勝又一次開了個‘先例’。
但范新之能混到現在的位置,那也不是白給的。
怎么可能如此輕易,就被金勝給套進去。
當下擺出法官的威嚴姿態道:“這位律師,你要清楚,這里是法庭。”
“我作為主審法官,沒有義務來回答你的提問。”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你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申請相關人員回避。”
“我們會依法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準許的決定。”
“現在,請告訴我,你是否需要提出‘回避’申請。”
“如果你不回答,我就當你直接放棄這項權利。”
想要避重就輕,利用主審法官的權柄,直接揭過這一話題。
呵呵....
可惜他不知道,金勝要的就是這一點。
有些時候,大家會聽到‘意見保留’之類的。
但是在庭審的過程中,在特定環節是不能這么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