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現在的‘回避’階段。
你必須明確回答“需要”或“不需要”。
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而金勝這么設計,就是在不換掉對方的情況下,又在庭審記錄中,保留了自己的意見。
在之后能成為‘攻擊’對方的強有力證據。
套路無處不在。
這樣一來,既避免了浪費時間,又對范新之做出了警告。
之后的庭審中,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對方的言論、行為,都會被無限放大。
就像他自己說的,這是公開庭審。
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都在注視這里。
說不定‘有關部門’也在其中。
好歹寄了兩份舉報信出去,多多少少得有點作用吧!
但眼下,金勝必須還得加一把火才行。
“范法官,你故意規避我的問題,是否證明你心虛了。”
“一旦你回答‘沒有’,那一切都無法辯解了。”
“還是說,你在害怕,你怕我手里真的有證據。”
“我說的沒錯吧!”
范新之強壓怒火道:“金勝律師,我不想再跟你討論這一點。”
“如果你有證據,現在可以提出來,或者直接要求我進行回避。”
“要是沒有,那我會視你主動放棄‘回避’的權利。”
“直接進行下一階段的庭審。”
撩撥到這里,火候已經差不多了。
金勝淡淡的笑了一下,沒再繼續開口。
那些照片、視頻,暫時還不是拿出來的時候。
留在手里,比眼下直接用,效果會更大。
范新之見狀,直接敲響了法槌,重新進入庭審程序。
“啪...”
“
“自訴人,你可以宣讀起訴書了。”
隨著指令的發出,法庭內眾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金勝。
大家都在好奇,如此聲勢浩大,沸沸揚揚的案子,詳情究竟是怎樣的。
金勝拿出起訴書,開始念道。
“自訴人:周澤。”
“委托訴訟代理人:金勝、張琴。”
“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一: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被告人吳陽榮、葉海良的刑事責任。”
“二:賠償各項損失,包括房屋本身價值、裝修、家具、貴重物品、等共計468萬元整。”
“三:因維權、訴訟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與理由如下:”
“2023年5月5日,椒黃區洋徑村被區政府列入拆遷,并于村委會張貼公開。”
“自訴人周澤與其家人,由于長期居住在外地,并沒有第一時間得知此事。”
“直到三日后,也就是5月8日,這才收到了由村長陳海冬,在微信中發過去的拆遷通知。”
“在聊天中,陳海冬告知周澤,過段時間會統一進行拆遷補償的協商。”
“之后等簽署完合同之后,再自行進行搬遷。”
“直到9月18日,身在京都的周澤,接到鄰居的電話后才得知。”
“自家位于洋徑村的房子,已經被人給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