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里,于大章的雙眼逐漸失去聚焦。
雖然有些事還不能確定,但不妨礙用已知的信息進行假設推理。
換位思考。
“假如我是那個策劃者……”
“為了區別于其他小團體,最好的辦法就是增加團隊凝聚力。”
“團結就是力量,那個時候的學生都知道這句話。”
“那么,如何有效且一勞永逸地解決凝聚力問題?”
“九十年代末,受影視劇和的雙重沖擊,我能想到的方式是……”
殺人、栽贓陷害、團伙……結合這些人做過的事,于大章的眼中閃爍出瘋狂之色。
納投名狀!!
“對,就是這樣!”
“用投名狀的方式,讓參與者表明自己的決心和忠誠,同時這也是一種約束個人行為的手段。”
“因為投名狀不僅僅是一種契約,也是把柄。”
“凡是進到這個團體的人,都要走一遍這個程序,這也就意味著,進來后就永遠無法退出。”
于大章越想越順。
那接下來的事情發展就好理解了。
這樣的組團方式,注定人員不會太多。
十幾個人已經是極限了。
最早的命案距今十三年,最遠十六年。
于大章在心里算了一下。
也就是說,光是組團就用了三年時間。
三年時間只聚集了十幾個人,這說明進入他們的小團體,是有門檻的。
而那個門檻就是家庭背景!
接下來嘛……
他再次代入對方視角,審視起那時候的處境。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意識到再這樣下去,遲早要完蛋。”
“雖然大家聚在一起很風光,但也只限于學生時代。”
“進入社會后,人際關系會變得越來越復雜。”
“所以,為了將風險降到最低,我讓所有成員都必須斷絕彼此之間的往來與聯系。”
“這樣即使某個人犯案,也不會牽連到其他人,同時其他人也可以對其伸出援手。”
“不對,不能伸出援手!”
于大章忽然發現了邏輯不通的地方。
如果其他人對犯案那個人予以幫助,那不就等于暴露了么。
之前斷絕往來的行為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所以,那個策劃者一定是用了另外一種更為隱秘、更為高明的方法來掌控著這個小團體。
如何對其控制,還能讓這種凝聚力不散?
于大章感覺已經觸碰到了真相的邊緣,但卻無法揭開最后那層薄紗。
“如果是我,絕對不會放任這個小團體不管,不然一旦有人犯案,會立刻將其他人供出來。”
“這樣的團體看似團結,但也是最容易團滅的。”
“既然這樣,我就要讓他們知道,即使犯案了,這個小團體也會對其施以援手,絕不會放任不管。”
“只有這樣,才能讓犯案的人閉嘴。”
“但是,該如何做呢……”
此時的于大章竟然有點佩服起那個策劃者的智商來。
如果真像自己推理的那樣,那個人的組織策劃能力簡直堪稱恐怖。
不但恐怖,還很瘋狂。
能想到用投名狀的方式來提升團隊凝聚力,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證明此人的瘋狂和無畏。
于大章正想著,審訊室的門被人從里面拉開,葉智羽走了出來。
“等急了吧。”
他對于大章笑了笑:
“年頭太長了,所以用的時間久了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