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抬頭,只是舉起一盞燈,燈光照進我眼睛里,我的命紋炸裂出一道碎光。
那一刻,我“看見”了我的名字。
不是βe-13。
是賈爾杜維克。
我從地上站起來,像是從海底躍出。
我沒有哭,我只是把被人踩碎的編號銘牌丟進火盆里,然后從地窖走出去,走進夜里——
走向軍魂碑。
我沒想到我能逃出來。
我也沒想到,會有人聽見我的故事。
我本以為,我回到霧都,也不過是多了一個乞丐。
我身上穿的衣服是從莊園廚房偷來的仆役短袍,
我腳上綁著麻布,走到第五條街巷時,已經連走的力氣都沒有。
直到我在晨星巷口,遇見了她。
一個老太太,穿著海軍遺孀黑衣,坐在街角賣炭火。
她看了我一眼,瞇眼問:
“你……你是哪隊的第六艦隊”
我愣了一下,沒回答。
她慢慢走近,看著我臉上的編號印,低聲說:
“是你啊……我小兒子,曾跟你一艦……”
她抬起手,摸了摸我的臉,我沒躲。
那一刻我知道,她認出來了。
不是因為我還活著,而是——我還記得我是誰。
她把我帶回家,給我一套干凈的舊軍服,那上面寫著她兒子的名字,我穿上它的時候,她輕聲說:
“你繼續活著,就算我們家,還有個當兵的。”
第二天清晨,我起得很早,在她家對面那塊破墻上,貼了一張紙。
紙是我親手寫的:
【夢燈錄編號βe-13記】
我名賈爾杜維克。
曾服役于第三艦隊巡驅十三號。
我斬過鯨墓海盜十九名,捧回旗一面。
競技勝者,沉眠為奴。
被販于貴族馬廄,名被抹。
焚編號,重命名。
歸來者非夢,
喚我者,持燈。
那是我一生中寫得最好的文字。
也是我第一次,寫給自己看的。
我原以為會被風吹走,但到了上午,它還在。
中午,旁邊多了一張紙。
一個名叫阿莫雷澤的人,寫下了自己的編號與過去。
接著,是第三張,第四張,第九張。
直到夜晚,整面墻都被寫滿了名字與編號。
最上方,有人用紅墨寫了一行:
“這不是祭墻,這是回憶者之碑。”
我不知道他們從哪聽說的,但人們開始低聲提起“那個拿燈的人”。
有人說他是鯨墓遺失者,有人說他是“夢燈傳人”,
還有人說他是幻夢親啟之人,是“破夢者”。
我沒說破夢者是誰。
我只知道他救了我——但他也不是救世主。
他沒喊口號,也沒說真理,他只是念了一句話,然后讓我看見了我自己。
這就夠了。
到了第六日黎明,晨星時報出現了一張全城通刊,上面沒有記者署名,只登了一面墻的拓印。
標題只有一行:
《夢燈墻前十頁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