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惟演滿面笑容的端著金杯走向宋煊:
“我便知道晏同叔舉薦之人,如何會輕易被人難住?”
“十二郎今日寫一首贈一首的豪邁之氣,當真是讓我刮目相看吶。”
“錢相公謬贊,不過是早就心中有所感懷,但是一直都沒有寫出來罷了,若不是今日這個場合,我興許一輩子都不會寫出來的。”
“哎呀,哎呀,那豈不是讓世人無法知道你宋十二的詩名了?”
錢惟演自顧自的飲了一口后:
“十二郎今后莫要謙虛,這詩詞還是要寫一寫的。”
“多謝錢相公的叮囑,小子今后還是要改一改這個憊懶的性子。”
“哈哈哈。”
“好,好,好。”
錢惟演一口氣連連說道。
劉燁也瞧著宋煊,一時間無語,主要是真被此子給裝到了。
人家是真有這個實力。
直娘賊。
有些時候,自己當真是不聽勸,喜歡去辯駁一二,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辯駁不過。
就在眾人全都陷入對宋煊三首詞的議論當中,突然闖進大廳里的一個老和尚,當即跪在地上,大聲叫嚷著:
“劉知府,我徒兒契嵩是被冤枉的,還望能夠重新審理,洗刷冤屈吶。”
一個老和尚在那里只是喊冤。
本來喜慶的氛圍,因為方才眾人都在傳唱宋煊的詩詞,連守門的好事者也過來聽,這才讓老和尚抓住了機會。
幾個仆人連忙上前按住老和尚,想要把他給帶走。
但是劉燁作為知府,卻是不能在這么多人面前把他直接拖走。
如此一來,他的風評該會如何發展?
“大和尚,你那徒弟已然認罪了,你為他喊冤又有什么用呢?”
“他是被屈打成招的!”
老和尚被人按住,依舊倔強的抬起頭:
“他是被屈打成招的!”
動刑這種事,是在所難免的。
北宋官員判案都不是疑罪從無,以及疑罪從有的思維,反倒是摻雜了儒家思想,自由裁量的權利很大。
口供仍舊是定罪的關鍵。
所以刑訊是在所難免的,可也有規定不得超過三度。
但一般人判案,幾乎一次動刑就給你打服嘍。
用不著三度開花。
就算是強悍如武松,真的硬抗一百殺威棒,那也得跪地求饒認罪。
劉燁是知道這件事的。
那小和尚他故意借宿,又見財起意,卷了人家的金銀財寶,殺了人家媳婦,結果因為道路不熟悉,跌進枯井當中。
大早上被丈夫帶人去尋找的時候,聽到了井底傳來的哭聲,這才人臟并獲。
他瞥了一眼宋煊,倒是回想起司馬池與他說的那話。
難不成晏殊取得如此亮眼的政績,背后當真有宋十二的幫忙?
于是他吩咐人去把卷宗取來,又招呼宋煊:
“我聽晏相公說你宋十二也善于斷案,今日你先看看卷宗,明日再去問人犯,如何?”
宋煊站在跟前,他發現自己根本就沒有拒絕的權利,但依舊搖頭:
“劉知府,晏相公過于夸贊我了。”
“哎,試一試嘛。”劉燁摸著胡須道:
“我其實也是覺得這件案子有疑點,但是下面的知縣做的挺好的。”
“那小和尚被我提審也是親口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再加上仵作的驗證,故而我已經準備送到刑部復核。”
北宋時期官員面臨破案壓力(如考核中的“獄空”獎勵),可能導致疑案傾向于推定有罪。
例如,對盜賊或謀反等重罪,為維護穩定,證據不足時也可能從嚴處置。
還有北宋對缺乏確鑿證據的案件,常采取“奏讞”制度(上報中央裁決)。
《宋刑統》規定,若州縣無法決斷疑案,需逐級上報至大理寺、刑部甚至皇帝,最終可能以“減等”或“贖刑”結案。
劉燁本就是隨口那么一試探,宋煊又不知道晏殊信里寫了什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