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明珠在誦詩。
不是臨時起意來附庸風雅,而是下周輪到她做東舉辦集會。
自從學校結成詠絮詩社,社內成員每年都在增加,以前都是同學有需要隨時約著聚一聚,等婉瑩開始往校外發展社員就不能局限在校內,今年起除歲時佳節外固定兩周一集會。
每次舉辦都會吟誦詩詞,互相唱和,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刊行詩集。
自從知道她和朋友們一起出版詩集,家里幾乎人手一份。
事先聲明,這可不是她強迫大家捧場而是他們主動要求的,連金大腿都要了一本放在書房。
總之,主動問到她跟前的越明珠都大大方方送了。
她以前確實說過自己不擅長作詩,但不擅長不代表作不好。
她誒~越熹微越大才女詩詞界闖蕩兩年,湖南范圍內還是小有名氣的好不好,出版之后不少詩人主動給她寫信交流,她的詩說不定能傳到百年之后呢。
考慮到下次要做東道主,她才提前在家誦詩。
這就像唱歌,不練會氣息不足。
口渴間隙,她還安慰捧珠等下次出現代詩的時候就把她帶上,捧珠倒不在乎這個,眼睛一直亮閃閃地望著她,“小姐,我最喜歡看你念詩的樣子。”
越明珠明白她的意思。
如果讀書單純為了求知,自然會養出文人墨客的書卷氣。
捧珠就是從小長在紅府沒接觸過外面的學生、感受過學堂氛圍,所以第一次見面就對她抱有憧憬。
哪怕已經見識過她諸多同窗還跟她一起參加過文化交流活動,也始終對她這個小姐充滿濾鏡。
齊鐵嘴比約好的時間來得遲了。
她換了本雜記正看得入神,聽見捧珠提醒人到了,起身剛想打招呼就被狗五一連三問。
越明珠:?
拜帖上有訪客姓名,所以她事先知道吳老狗要來,還是為了金珠救狗受傷一事,但沒想到他會是這個反應。
從上次見面來看,他雖然對重逢很驚喜,但之后無論是談話還是情緒都張弛有度、游刃有余,全然不似今日這般喜形于色。
感受到他身上那股全然而純粹的喜悅,越明珠自己都忍不住懷疑他們之前真的只有兩面之緣嗎?
也不太忍心打斷他。
設身處地想一想。
時移事遷。
她不再是街頭被狗欺負的小姑娘。
也不再是被警察追捕的女學生。
他卻始終是那個對她施以援手的狗兄。
所以等他來到身前說出那句:“原來是你。”越明珠便也微微一笑:“是我。”
借狗的是我,躲在你店的也是我。
狗五一錯不錯地凝視她,眼底閃爍著陽光般細碎的歡喜:“你不是叫熹微嗎?我只知道佛爺妹妹叫明珠,所以從沒往你身上想過。”
“我本名叫越明珠,小字熹微。”
“那第一次見面你怎么——”
在街頭被一條狗欺負,以佛爺對她的重視,這種事幾乎不可能發生——后半句被狗五咽了回去,他不是口無遮攔的人,尤其不喜歡當面揭女孩子短,再說事情已經過去兩年。
越明珠不覺得有什么,如實道:“我那時剛來長沙,還沒跟表哥相認。”
被冷落在旁,看他倆這么旁若無人的一問一答,齊鐵嘴愣了好一會兒,表情都微微凝滯了,好半天才反應過來,沖到兩人身旁如夢初醒般沖吳老狗喊道:
“你們認識?什么時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狗五被吵得下意識偏了下身體,明明是回答齊鐵嘴問題,卻只對她露出微笑:“是認識,這么說我是你來長沙之后遇見的第一個九門中人?”
不是。
越明珠眨了下眼,確切地來說,她來長沙遇見的第一個九門中人是齊鐵嘴。
與其說遇見,不如說只遠遠互相看了一眼,連對方姓什么都不知道。
她作勢想了想,認認真真回答:
“應該說,你是我來長沙遇見的第一個無條件幫助我的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