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有宋一朝,乃至絕大部分封建王朝,普遍存在的問題。每一個前任離任時,府庫錢糧多多少少會有一些賬目出入虧空。
如果堅持打官司,這個工作交接可能會拖上兩三個月。一般來說,拖得越久,對方越會不堪其擾,不得不稍微吐出來一點,或是幫著共同承擔賠補一點。
但是拖得越久,也越影響繼任者的任期,會讓他少兩三個月的撈錢窗口期。
所以前任留下的窟窿,一般都是算好的,比如知道你多干三個月能多貪多少,我就只留相當于你一兩個月貪得收入的虧空,讓你舍不得因為扯皮而少貪,盡快息事寧人。
如果繼任者非要咬死了不放松,前任一般也就認栽吐回來了。
李知縣離開蘇州這樣的富庶之地,當然也不肯放棄臨走撈一筆的機會,他照樣給趙子稱留下了大致相當于“正常姑蘇知縣貪兩個月所能貪到的錢”那么大的窟窿,想試探一下趙子稱的反應。
趙子稱卻沒空跟他計較這些細節。
暫時讓他一手吧,趙爺有更重要的國家大事要抓緊,哪里能跟你耗三個月?
反正等方臘一打起來,今年江南各地的稅賦保證都收不上來,到時候有多少賬都平了。
戰爭年代,錢都是小事
于是趙子稱慷慨地大手一揮,認了這筆相當于兩個月職務灰色收入的虧空,只求讓李知縣當天就滾出姑蘇城。
李知縣見他這么爽快,也就麻溜圓潤地滾了。而他內心,則把趙子稱當成了“迫不及待想要盡快上任撈錢”的貨色。
這一切只能留待歷史來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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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想要緊趕慢趕上任,但是發現半年種田期里沒寫略掉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只好又快速流水賬過一遍各方進展、彌合時間線。
六七千字都不知道怎么拆章了,縫合怪縫合的內容太多太雜了。暫時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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