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勔死前是不是還掛著兩浙路防御使的頭銜?作為兩浙路防御使,畏罪脫逃如果說成是臨陣脫逃,能不能行軍法?我最多就是擅權的罪過,而且是擅一個臨時差遣的權,一個‘權’的權,但何至于算矯詔?”
這番分析一說,董超終于無言以對,不得不承認法理上確實被扭過來了。而且他以為這一切都是趙子稱臨時想到的,都是為了大局,也不由對他真心欽佩起來。
“侯爺真是以大局為重,竟不計如此做的后果……如此說來,有擅權擅殺之罪,而且駁了官家的威嚴,但畢竟不是矯詔。流放問罪是不可能了,但也極有可能在戰后被罷黜官職,至少也是流至遠惡軍州為官。
請侯爺試想,如果江南百姓真心覺得是陛下給你便宜行事之權、你以此權隨機應變決定殺朱勔,戰后江南百姓會有多念你的好?身為宗室,官家還會放心讓你留在蘇州么?到時候說不定就是名義上不貶官階,實則去遠惡軍州當地方官了。”
趙子稱這么做,對于君權的威嚴,肯定是有傷害的,這個傷害不是在“實”的方面,而是“名”的方面,會讓人對天子詔書的決策和執行過程產生不好的想法。
但對趙子稱而言,好處也非常明顯:只要朱勔對外宣稱是他殺的,他在江南民間的聲望就會上升到一個非常高的高度。
所以趙子稱愿意這么干。他很清楚,對他而言官職高低不重要,名望才最重要。
就算自己做到了宰輔,還是執政一路之地,對于將來靖康之恥時,文官集團高層是否決定擁立他,有影響嗎?沒影響。
誰能做皇帝誰不能做,跟這個備選之人之前的官職高低一點關系都沒有。
但是,在民間和士林的聲望高低,在決定擁立誰的時候,卻是實打實有用的,能極大影響決策。
用官職換美名,趙子稱怎么算都是賺的。
只可惜,這番邏輯沒法跟外人說。因此面對外人,他還是只說那些義正詞嚴的理由。
“山河破碎如此,我輩還要蠅營狗茍于個人榮辱么!我姓趙,我當然要為天下百姓的安定多犧牲一些!就算將來因此去遠惡軍州做官又如何!
只要有利于國家,便是生死都當置之度外,何況只是仕途的禍福!
我意已決,回去之后,我,你,趙府君,聯署秘奏,澄清此事。然后,我自會臨機專斷,宣布朱勔罪名、斬尸以定蘇州民心!”
董超聽得徹底嚇傻了,這趙通判這么不計個人禍福榮辱的么?我大宋居然有如此天下為公的慷慨義臣,實在是難以想象。
:<a>https://m.cb62.bar</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