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成本,就拿步槍槍托舉例。若是從灤州和邯鄲工業集團購買,同等質量的成本要高出一倍不止。
產生這么大差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原材料采購價格、機械設備成本、工人成本,但其中有一項非常關鍵,生產的靈活性。
工業集團的生產線都很大,比較適合大批量生產。但除了全軍大范圍更換裝備之外,平日里保養維護的零部件并不需要那么大產量。
這時候民營的兵工廠就有優勢了,他們的規模比較小,有道是船小好調頭,隨時可以更改產品。有些時候兵部的采購量不足,他們還會從民間尋找相似的產品代為加工,總之一句話,永遠不會讓生產線和工人閑著。
如果將所有兵工廠全改由朝廷經營,臣以為陸軍和海軍每年的裝備采購價格要上升一大截。這筆預算可不是小數目,孰輕孰重臣還算不太清楚。
其次,無商不奸不假,可商人為了賺錢也愿意付出更多。就拿手榴彈外殼和槍彈頭來說,原本的材質都是優良鑄鐵和混合鉛,后經山東一家民營兵工廠改良,混入了其它材料,不光保證使用效果,還降低了三成成本。
最后則是朝廷聲譽。據臣所知,有些民營兵工廠是家族產業,為了增加產品種類賣房子賣地還貸了款,投入非常大,還指望能傳給子孫后代。
如果禁止民間參與軍工產業,這些兵工廠處置起來頗為難辦。臣不知道該如何來補償其多年投入,到時候恐又引來非議。”
聽完了王徵和譚不明的意見,王家楨毫不猶豫的站到了對立面上。兵部經過軍事改革早就喪失了指揮權,完全成了后勤部和武裝部。
既然要為大明軍隊采購所有軍械,那就必須熟知生產環節和采購成本,在這方面的細致程度是工業部、總參謀部所不及的。
他闡述的理由也正是從這方面出發,給在座的官員和皇帝簡單算了筆賬,比較了兩種經營模式之間的差距。同時提出一個之前沒人關注,卻很值得關注的新問題。
當初鼓勵民間參與軍工產業是朝廷的意思,現在禁止民間參與也是朝廷的決定。對皇帝和官員們來講,這就是個政策的調整無可厚非。可具體到每個民間投資者來講,可能就是人生大事了。
大部分民間經營者實際上都是很不錯的,當初為了建造兵工廠多數都傾家蕩產了,勒緊褲腰帶全家甚至全族奮斗了十多年,結果一紙政令下來就不讓干了。
損失了多少銀子勉強可以算清楚,這么多年付出的心血、投入的情感又該怎么計算呢?當初賣掉的土地、房產,現在還能不能原封不動的購買回來呢?如果有人不樂意,也要上京告御狀,又該怎么解釋、怎么判定呢?
這還真不是瞎操心,景陽皇帝對百姓一向比較寬容,對商人尤其優渥,堅決不許官府利用權力打壓。
為此沒少難為大理寺和刑部在新大明律上增加相應的律條,還一條一條的做出詳細解釋和判例,以公文的形式發到各州府縣以供參考。
現在人家拿著大明律指著上面的律條來講理了,接還是不接?接了,楊漣、左光斗、真憲時都得傻眼,根本沒法解釋。
不接,只要朝廷敢做初一,地方官府就敢做十五,從此以后新大明律等同于廢紙。所以不管接不接,都是給皇帝添麻煩,畢竟最終這個矛盾還得送到御前拍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