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御史只有彈劾百官的權力,卻沒有舉薦官員的權力。
得罪了御史,肯定吃不了兜著走。
可就算奉承好了,也撈不到什么實質性的好處。
況且,都察院里御史眾多,你討好其中一個,說不定就得罪了其他的。
要把所有御史都討好,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只要得罪了一個御史,那往后的日子,就別想好過。
所以,京官們對于京城里都察院的御史,都是秉持著“惹不起,躲得起”的態度。
能躲多遠便躲多遠,盡量不與他們打交道。
最好別讓自己的名字,在這些御史心中留下太深的印象。
免得莫名其妙就被盯上了。
遇到一定避免不了的情況,那么,要與御史打交道的時候,也堅決公事公辦。
絕不會落下任何“把柄”!
漸漸地,御史們也自然而然地成了所謂的“清流”。
畢竟,想不當清流也不行。
可御史一旦外放巡視地方,那情況便截然不同了。
因為御史要對所巡視地區的官員進行全面的點評。
這些官員做得好不好?
是否盡心盡力、忠于職守?
有沒有消極怠政、不為百姓辦實事的情況?
是否存在貪污受賄等違法亂紀的行為?
這個時候,御史的一句話,就能決定許多官員的仕途前程,甚至生死命運!
外巡的御史,那才是真正的“見官大三級”。
說他們權勢滔天,一點也不為過。
許多自身品級遠高于御史的地方大員,見到前來巡視的六品御史,都會行跪拜大禮。
其巴結奉承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跪拜并非朝廷規定的禮制。
純粹是地方官員為了討好巡視御史而刻意為之。
久而久之,竟逐漸演變成了官場上公認的潛規則。
大家都認為接待外巡的御史,必須得這么做才行。
不然的話,巡視御史面對那么多前來行禮的官員,可能記不住誰向他跪拜了。
但肯定會對那個沒有向他跪拜的官員印象深刻。
到時候,多半就會去調查這個官員,然后參他一本。
地方官辦事有自己的難處。
即使是最清廉的官員,也難免有些“灰色”地帶。
未必是自己貪污了多少錢。
但至少,許多自己經手辦的事,是不能放到臺面上來細細審查的。
認真追究起來,至少一個不合朝廷禮制的罪名,逃脫不了!
僅憑這一條,也足夠罷官免職了。
可有時候要辦事,這又是完全無法避免的。
完全死板的按規定來,那很多事,便都辦不成。
所以,任是多清廉的官員,也難以經得起御史參他一本!
反之,要是哪個地方官員把外巡御史伺候得舒舒服服的,等御史回朝復命時,若對他給出“為官清廉,一心為民辦實事,對朝廷和陛下忠心耿耿,是難得的好官”這樣的評價,那被評價的官員,必定會得到提拔升遷。
大明朝廷歷來規矩,都是外巡御史給官員的評價,遠比地方官員頂頭上司的評價更有分量!
可以說,在京城的都察院里呆著,那御史便只是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