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存在合謀買兇殺死鄭光明的可能。
從剛才周奕讓黃艷麗寫下父子倆的電話時,周奕發現,比起鄭光明,黃艷麗似乎對鄭天藍的信息要更熟悉。
寫鄭天藍的號碼和地址,筆觸流暢,一氣呵成。
而寫鄭光明的號碼,卻明顯地卡頓了一下,甚至還一度寫錯,涂改過。
她可以背不熟鄭光明的號碼,畢竟她也坦言了自己嫁給鄭光明就是圖他有錢,這是一場交易屬性的婚姻。
她記不清很正常,法律沒要求她必須記住,警察也不會因為她記不住就懷疑她殺人。
但是她卻清楚地記得一個比自己還大一歲的繼子的信息,這就有點意思了。
之前保姆王淑芬說過,兩人的關系很融洽,尤其兩個孩子很親。
當時周奕沒太在意,但現在周奕開始懷疑一件事,就是黃艷麗和鄭天藍之間,會不會存在著什么樣的不正當關系。
畢竟如果真的是合謀買兇殺人的話,是需要動機的。
僅僅是為了錢,后媽和繼子合謀買兇殺夫殺父,太不合理了。
雖然不知道鄭光明家有多少錢,但看這么多房產和車就知道,他們日常生活什么都不缺。
錢不可能成為合謀殺人的動機,那就只能是情感糾紛了。
比起鄭光明來,同齡人的鄭天藍肯定更容易和黃艷麗之間產生一些火花。
退一萬步說,黃艷麗要的是錢,是她和兒子下半輩子的生活保障。
搞定鄭天藍就行了。
這也和她要求鄭光明怎么玩女人都行,但不能搞出野種來契合得上。
只要沒有私生子,鄭光明的錢遲早都是兩個兒子的,小兒子是黃艷麗生的,跑不了。
只要再把鄭天藍搞定,那鄭家的家財萬貫就都是她說了算了。
而這種情況下需要買兇殺人,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兩人的奸情被鄭光明發現了。
只是如果真這樣的話,那眼前這個女人可就太不簡單了,這心機和手段,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黃女士,你跟鄭天藍的關系怎么樣?”周奕問。
黃艷麗回答:“還可以吧,他跟他爸性格還是有點不一樣,他是個比較顧家保守的人。搬出去住也是為了他老婆和女兒考慮,畢竟我丈夫這個樣子……哎……”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最近這段時間,鄭光明和哪個女人走得比較近?比方說,可以到那種置外室的程度。”
這個問題,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根據鄭光明這個人的實際情況提出的問題。
小丘山公園那兩具尸體,身上穿的是居家睡衣,鄭光明是個到處浪的人,總不可能還隨身帶著睡衣,風月場所的女子也不可能如此體貼入微給準備好睡衣。
所以大概率,是養了外室,周奕懷疑就是王淑芬提到過的女秘書。
而且那輛紅色的豐田車,可能也是給了這個女的開的。
先不管鄭光明出國是真是假,最起碼兩具尸體不可能憑空被埋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