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這案子就像周奕之前預測的一樣。
全員惡人!
他原本還希望,小女孩樂樂的父親楊健或許可能是無辜的。
畢竟一個對自己妻兒好的人,會給別人一定的濾鏡。
可惜,濾鏡碎了。
雖說他利用賬本對鄭光明敲詐勒索也屬于犯罪行為,但畢竟罪不至死。
可問題在于,犯罪分子不會跟你講道理,更不會判斷你是不是該死。
這就是為什么說,君子不立危墻之下。
而且從鄭光明的角度,楊健實在是太作死了,簡直生怕鄭光明放過自己。
至于范忠良說捅死楊健是被鄭光明逼迫的,這其實并不重要,因為殺人的事實已經成立了。
而且周奕相信他說兇器是被鄭光明帶走這一點,因為這個行為和鄭光明逼他用匕首殺楊健在邏輯上是吻合的。
鄭光明一定是想利用兇器上的指紋,來警告、震懾和威脅范忠良,讓他乖乖聽自己的,別有二心。
所以那根繩子和那把匕首,一定被鄭光明藏了起來。
回頭得告訴潘宏杰,讓他們好好搜一搜這個關鍵性證據。
殺完人之后,他們把尸體裝在了車里,而這輛車并不是鄭光明名下的車,而是范忠良自己開的車,當然資金來源正是非法所得。
然后第二天,也就到了一月二十九號,鄭光明先是親自給養雞場負責人老孟打電話,讓他藥死了一批雞,目的是安排下面的人把雞拉到火葬場燒了,留下記錄。
而當天早上,范忠良就用鄭光明給的鑰匙,去開單大姐辦公室偷了一張單子并寫上日期蓋好章。
范忠良說,這個大姐有一個習慣,就是會把單子的內容提前寫好,等到哪天要用了,就填上日期再蓋個章就行了,目的是圖省事兒。
恰巧就是這一點,成了他們可以鉆的空子。
因為鄭光明作為這家公司的唯一老板,他的辦公室里存放著所有的備用鑰匙。
而他們的目的,自然就是想借機混淆視聽、瞞天過海。
因為每半年,市里相關部門會拿著單據跟各家公司核對焚燒批次,如果超過了一定數量要額外收費的。到時候兩張一模一樣的單子就可以被否認成不小心多開了,畢竟開單的大姐和負責運送焚燒的李鐵旺都會否認有二次焚燒的事實。
只可惜,現實沒給他們這個機會。
至于為什么選楊健工作的養雞場,原因有兩點。
第一,五號養雞場的負責人老孟,剛被查過賬,關鍵是他確實手腳有點不干凈,但因為出了賬本這個事,鄭光明饒了他這一次。所以他正是言聽計從的時候,就算對鄭光明的命令有疑問,也不敢多說多問什么。
第二,頭天晚上,兩人在殺害楊健后,把尸體裝進袋子里藏在了范忠良汽車的后備箱里。
這輛車當時并沒有停得太遠,就停在了五號養雞場的附近。
鄭光明的意思是夜長夢多,萬一車開回市區出什么意外情況暴露了,那就功虧一簣了。
所以二十九號傍晚,范忠良開著小貨車去養雞場裝了死雞后,把車開到了自己車附近,然后從后備箱里把尸體搬到小貨車上,再用死雞把裝尸體的袋子給蓋住,運到火葬場燒掉。
由于火葬場大爺著急回家看電視劇先走了,所以恰好給了他充足的時間處理燒不干凈的骨頭。
他等燒完之后,用提前準備好的鐵鉤把碎骨頭都勾了出來,然后用榔頭敲碎后裝在了袋子里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