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四年二月辛巳,時年十二歲的劉羨正式開始守孝。
作為自兩漢年間因尊崇儒術逐漸普及的民俗,守孝之禮在西晉時期不僅沒有減弱,反而發展到登峰造極。
按照《禮記》中記載,在服喪期間,為體現孝心,守孝者的飲食要格外注意:如頭三日不食,出殯后方可食粥;等到了百日卒哭之后,才可以疏食水飲,也就是吃點粗茶淡飯;而一年小祥以后,才可以吃菜果;兩年大祥之后,才可以用醬油鹽調味;等到守孝期滿,才可以正常飲食,也就是可以吃肉了。
居住方面也是如此:在死者未下葬之前,孝子要居住在臨時搭建的簡陋棚屋之中;下葬之后,棚屋內壁可以涂泥擋風;百日之后,可以對棚屋稍加整理;一年小祥,可以拆除改建棚屋,用白灰涂墻,鋪用普通枕席;大祥時,就可以回到平常的房屋,但不能用床;守孝期滿,就不做要求了。
這樣苛刻的守孝內容,既妨礙生產,也毀壞人的肌體,在生活中自然是很難完全遵守的。
兩漢期間,能夠按《禮記》執行下去的孝子,不能說鳳毛麟角,只能說完全沒有。被地方當做道德表率推舉上來的孝廉,既有守孝了二十年,期間和妻子連生數子的,比如漢桓帝時之趙宣,也有先故作不孝姿態,然后假裝幡然醒悟,痛改前非的,比如漢明帝時之許武。所以當時有民謠譏諷說:“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
所以說,能夠忍住世俗誘惑,不折不扣地守孝三年的,就已經是當時知名的大孝子了。比如漢末時的袁紹,先服母喪,再服父喪,守孝六年,因此聞名天下,人人以為賢。相比之下,被察舉為孝廉的曹操,卻沒有拿得出手的事跡。
但到了西晉時期,守孝之禮受到了空前重視,從上到下形成了一種“死孝”的氛圍。前些年,河東王接喪母,他為母守孝三年,嚴格執行《禮記》的飲食要求,以致于“柴毀骨立”,仿佛餓殍。而平陽王延更是夸張,據說他九歲喪母,守孝期間,三年泣血,幾至滅性,后來每年遭逢忌日,都要哀嚎悲泣十余日。哪怕是阮籍這樣,以放蕩不羈,蔑視禮法聞名的隱士,也不免要遵守吊祭之禮,只是具體細節不合常規罷了。
守孝到幾乎要死人的地步,這當然是不合時宜的。但一樣風俗能夠發展到這種地步,自然也有時代獨特的原因,說來無非是兩條:
一是經過數百年的權力斗爭后,士族終于爭得了應有的權力地位,也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他們標榜自己的德行清高異于常人,應該獲得權力,那自然也要表現出相應的情操。而孝字作為儒學之首,正該是他們大作文章的地方。但至于是不是名副其實,這恐怕就要另行考量了。
二是司馬氏以篡權弒君奪得帝位,有違儒家提倡的忠君之道。但身為皇帝,也必須吹捧自己的德行,那便不得不在其他諸如仁恕、寬和等方向找補,如此才能符合“天家”之德。
而其中孝之一道尤為重要。齊王司馬攸身為宗室之首,以身作則,先為晉景帝守孝,再為晉文帝守孝,又服侍羊、張兩位母后,也一度形銷骨立,這才海內歸心。天子司馬炎稍不如兄弟,但也在行政上大肆提倡孝道。所謂上行下效,“死孝”之風自然是席卷九州,創歷代之最。
不過這些對于劉羨來說,沒有什么意義。他此時守孝,既不是作秀般的死孝,也不是敷衍般的走走過程。
由于早年跟隨陳壽讀書的時候,陳壽就在守孝,劉羨隨之一起飲食,早就適應過守孝的生活,此時再經歷一遍,他并不會感到什么不適。
但他此時也不想像其余那些守孝者一樣,天天在墓碑前痛哭流涕。因為看到張希妙的墓碑,他立刻會記起母親生前的教誨,感受到沉甸甸的負擔。流淚是承受不了負擔的表現,他必須向母親證明,自己能夠堅強地走下去。
所以劉羨婉拒了費秀等人派人照顧的要求,哪怕才十二歲,他就自己動手,專門在靠近母親的墓地旁,找一處平緩處建造木屋。他砍除荊棘雜草,打下木樁,上面鋪上木板,搭建起一座一丈見方的木屋,形制與當年陳壽的小屋差不太多。也是住宿之外,又在側面搭一個讀書這樣的頂棚。唯一的區別就是,劉羨日常還要練劍術與射術,所以還立了一些草人做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