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時,汝等只需據實陳述,萬萬不可說謊!切記,切記!”
等房門再度閉上后,季嬰開始發愁,因為他雖然聽鄉中小吏科普過一些律法,尤其對犯了什么事要罰款多少記得很清楚,但卻從未與人訴訟,對薄公堂。
“怎么辦?”他看向黑夫,問道。
“涼拌!”
黑夫卻倒頭便睡。
由此看來,這秦國不愧是以法家聞名于世,審起案來一板一眼,有自己的規矩,而不是按照官吏個人喜好胡來。
且不說這件事己方占理,就說他前世在警官學院時,可是上過刑訊課的,還去法院旁聽過許多次,不就是跟被告對質么,怕個鳥!
一時間,黑夫竟期待起三日后的“訊獄”來。
……
在一般人想象中,古代的審案,大概是這樣的:
縣衙外,人山人海,大堂之上,寫有”明鏡高懸“四個字的匾額高掛正中,下面端坐著縣令老爺,頭戴烏紗帽,堂下擺著龍虎狗三把鍘刀。當人犯被押上來時,兩旁衙役高喊“威武”,青天大老爺便“啪”地一拍驚堂木,指著人犯道:“先打他三百殺威棒!”……
然而到了“訊獄”,也就是法庭上見那一日,黑夫看到的情景卻是這樣的:
這場審訊并沒有放在縣寺衙門,而是安排在一墻之隔的縣獄,縣獄內里是牢獄,外面是正堂。從外表來看,就是個狹小的庭院,一點沒有官府應有的氣派,只是那些石子鋪成的路面,連落葉都清掃得干干凈凈。
進入正堂后,黑夫發現這里也沒有可以讓人擊鼓鳴冤的地方,更不對外開放,一扇“罘罳”,也就是土制的屏風擋在人口處,上面涂成白色,又用墨寫著幾行秦國篆字。
黑夫本來就識字,不然哪能到軍營里還可以給家里寫信?卻見上面寫的是篇名為《為吏之道》的文章。
“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
然后就是什么“五善”“五失”……這是秦國對大小官吏的要求,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要廉潔奉公,忠于職守,禁止假公濟私,要親近百姓,做官要為百姓除害興利之類的,應該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里的內容差不多。
“希望今日審案的官吏真能做到這幾點。”
黑夫、季嬰在獄吏“樂”的指引下繞過屏風步入正堂,才發現堂上就坐的審判者非是安陸縣令、縣丞,而是獄掾喜!他今天一身黑衣,頭戴獬豸冠,正襟危坐,好不威風。
見到此人,黑夫心里一顆大石頭頓時落地,聽那個獄吏樂說,這位喜大人在安陸縣是出了名的鐵面無私,又極得縣丞倚重,棘手的案子,都會交給他代辦,由他審案的話,應該沒什么問題吧?
這時候,喜已經在審理”盜劫商賈鮑”一案了,黑夫他們被帶入堂內時,正好那名商賈“鮑”在交待那天他前往鄉市,在距離繁陽亭九里的道旁遇盜賊搶掠,驚懼而逃的經過。
隨后,就輪到三名戴著枷鎖的盜賊,跪在堂下陳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那名和黑夫搏斗過的虬髯大漢首先招供道:“我名為潘,是竟陵縣士伍,住在某里,去年二月被征召入伍,前往北方趙國作戰,因天大雨,畏懼遠行而逃亡,后遁入云夢澤為盜,與其他三人結識,罪行一如商賈潘所說,沒有犯過其他罪過。”
竟陵縣,是南郡18縣之一,和安陸縣隔著云夢澤相望。這大漢在陳述時,堂上左右坐著的吏員們,都持筆在木牘竹簡上沙沙地記著。那認真勁,好似后世法庭上的筆錄員,他們要將案犯的一言一行都加以記錄,再作為檔案封存入庫,后世出土的秦簡,大多是類似的東西。
主法官喜在潘陳述時沒有打斷他,只是不停在簡牘上寫著東西,直到他說完之后,才又問道:“除此次劫掠商賈鮑之外,沒有其他罪行?”
潘遲疑了一下,說道:“沒有!”
這時,季嬰卻偏過頭來,對黑夫嘀咕道:“我記得那一日,他不是說手上有好幾條人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