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字叫良。
自我記事起,父親便帶著我走南闖北,行商為生。他曾說,這天下很大,江湖很廣,有著許多壯闊的風景。
我向往著那些未曾見過的景像,夢想著有一天能成為游歷天下的俠客,而不是困在商隊的賬簿里,算著銅錢過日子。
可天啟六年的一場大爆炸,把我的夢炸得粉碎。
那天,我和父親在京城看皮影戲。鑼鼓喧天,白幕上的英雄正揮舞著刀劍,斬妖除魔。忽然,火光沖天,巨響震耳,整個世界被撕裂成碎片。
我醒來時,手里攥著的,是父親斷掉的手掌。
朝廷說這是“天災”,可我知道,這是人禍。
賑災的銀子被太監貪了,流民被趕出城,餓死在荒野。
我成了孤兒,像條野狗一樣活著,啃樹皮、搶糧倉,最后落草為寇。
這個世道??要么吃人,要么被吃。
我加入了盜匪,跟著舌頭在山道上殺人越貨。
他說我是“狼”,可我知道,我只是披著狼皮的羊。
不殺婦孺,這是我給自己定的規矩,好像這樣就能證明自己還是個人。
可舌頭笑我,你殺了別人的丈夫、父親,斷了別人的生路,他們的妻兒又能活幾天?
我搶過商旅的糧食,殺過反抗的漢子,砍下過老者的頭顱……
我以為自己已經徹底成為了亂世里的一匹狼,為了活著,什么都做得出來。
直到后來,我接了人牙子的活,押送四個女娃去洛陽。她們中有一個叫滿穗的啞巴,瘦得像根枯草,眼里卻藏著刀。第一晚,她差點殺了我。
她不是啞巴。
她告訴我,她的姐姐被洛陽的“豚妖”吃了,她要報仇。我本該殺了她,可看著她那雙眼睛,我下不了手。
原來,我連狼都當不成了。
滿穗恨我,因為我殺了她父親。她問我,??你救了我,又殺了我爹,你到底算什么?
我答不上來。
我算什么?俠客?惡人?還是連畜生都不如的東西?
這世道吃人,我也跟著吃人。可滿穗讓我明白,吃人的不是世道,是人自己。
那一刻,我終于明白,真正的仇人不是某個惡人,而是這個世道……是王爺囤積糧食,是太監克扣賑災銀,是官兵搶走最后一粒米。
之后我加入了反軍,推翻了洛陽的“豚妖”。可洛陽的城墻倒了,百姓依舊在挨餓。這世道依舊沒變,只是換了一批吃人的人。
滿穗找到了我,她問我:“后悔嗎?”
后悔什么?后悔殺人?后悔活著?還是后悔沒能早點看清這世道的真相?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已經不再是狼了,因為狼不會猶豫。我也不是羊,因為羊只會任人宰割……更沒資格稱自己為“俠”。
我只是……一個人。
有血有肉,會痛會哭,會為無辜者的死愧疚,會為滿穗的恨而痛苦。
我不再為了生存而殺人,也不再為了贖罪而自毀。
我只是想活著,像個人一樣活著。
哪怕這世道仍是地獄,我也要在這地獄里,守住最后一點良心。
因為,人之所以為人,不是因為能舉起屠刀,而是因為……
還能放下。
時間回到現在。
孩子的哭喊聲像刀子一樣扎進良的耳朵。那個被堵著嘴的小女孩發出“嗚嗚“的悲鳴,眼淚鼻涕糊了一臉;稍大些的男孩拼命掙扎,換來的是更兇狠的耳光。
“媽的,晦氣!“刀疤臉啐了一口,掄起棍子就要往男孩頭上砸,“先把這小崽子打暈!“
良的腳步驟然停住。滿穗感覺到他的手臂在劇烈顫抖,指甲深深掐進掌心,滲出絲絲血跡。
巷子另一頭,李定國的腳步聲越來越近,甲胄摩擦聲清晰可聞。“仔細搜!特別是那些僻靜巷子!“
良的喉嚨發緊。
不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