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王信,他可是朝廷眼中的后起之秀,自己也聽說過此人入了太上皇的眼。
好像誰當年沒入過太上皇的眼似的,只不過此人實在是年輕,年輕的讓人嫉妒,他才二十來歲,往后的機會太多了。
不像自己,自己沒有機會可以浪費。
“兒子聽別人說,朝廷已經同意了王信回大同。”年輕人小聲道。
河套地區的虜亂,年輕人認為不至于動搖大同,父親留下的永興軍不提,大同還有天成軍,配合各地的守軍,阻擋胡虜綽綽有余。往年誰也不愿意消耗自己的實力,所以很多時候出工不出力而已。
真要是認真起來,以大同軍鎮的實力,還是能震懾住關外的,否則這些年里,單于部不至于如此聽父親的話。
胡人又不講理,他們只尊實力。誰的拳頭大,打的他怕,他就聽話,把胡人當狗就是最好的法子。聽話做事獎勵一塊骨頭,不聽話就踢兩腳,養不熟殺了吃肉。
在大同從小養大,年輕人對大同和關外的局勢很清楚。
馮庸對兒子還是滿意的,只可惜自己忙于軍務,對兒子疏忽管教,兒子成長于婦人之手,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性子軟弱,貪婪享受,吃不了軍中的苦。
馮庸冷笑道:“張文錦此人是個敗類,我才一直打壓他此人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如今大同落于此人之手,就算王信回到大同又如何。”
年輕人眼睛一亮,看向父親的眼神升起了崇拜,父親說得對啊。
年輕人拍手,忍不住笑道:“有張文錦壓著,那王信想要做事可不容易,只能聽張文錦的,那張文錦比兒子都怯弱,只會嘴硬的人。”
“不止于此。”馮庸鄙視道:“張文錦還是有一手的,這個把月來,恐怕他早就把手伸向雁門關了。”
永興軍的事情,一直有人向自己傳信。
別的不說,對人性上的事情,張文錦出手穩準狠,的確三兩下就瓦解了自己打造十余年的永興軍,如果不是胡人鬧事,自己還真沒有了機會。
雖然氣憤手下們的不忠心,馮庸卻也更有了把握。
這把握還是來自于張文錦。
王信又如何?
就不信了,他和自己一樣離開了自己的軍隊,他帶兵才幾年?難道他就與眾不同?他的手下就個個忠心不二,不為外物所動?
王信就算回到了大同,他的屬下也被張文錦給拉攏住了。
以張文錦的德性,馮庸不相信張文錦能解決胡人的事,如果張文錦能解決,那自己就沒有機會,如果他解決不了,自己就有機會。
馮庸感嘆道:“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啊。”
“父親,此話何意?”年輕人無法理解,于是請教。
馮庸得意的笑道:“王信能回大同,看起來是他占了便宜,其實才吃了虧,我目前不能回,看起來吃虧,其實才占了便宜,老天都在幫我啊。”
“哈哈哈。”
馮庸忍不住大笑。
看到父親如此自信,年輕人也高興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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