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承元制設御史臺,至洪武十五年,改御史臺為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
都御史,專職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
刑部。尚書一人,掌天下刑名及徒隸、勾覆、關禁之政令。
大理寺。卿一人,掌審讞平反刑獄之政令。
皇帝旨令都察院主審,刑部副審,大理寺協理,其意義不言自明。
而且三位堂官的身份也很有貓膩。
主審官,左都御史張問達,陜西涇陽人,萬歷十一年進士。萬歷三十一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四十三年五月,讞問張差梃擊事。張差死后,張問達等上疏言龐保、劉成事,未久,鄭貴妃令崔文升潛斃于二宦于內廷。萬歷四十七年至四十八年帝崩之前,張問達一直以左都御史兼署刑部事。直到泰昌皇帝詔令黃克瓚改任刑部尚書,張問達才卸掉刑部的差事。
副審官,刑部尚書黃克瓚,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萬歷八年登進士第二甲第九名,萬歷二十三年升湖廣左參政。無論涉及何事,黃克瓚皆執意持平居中,兩不依附。但這樣的態度,常常弄他得兩頭挨罵。在圍繞著朝會改制以及鄒元標身死的黨案之中,黃克瓚一如既往地“中正”,也一如既往地挨罵。
協理黨案,繼任大理寺卿何宗彥,湖廣隨州人,萬歷二十三年進士。為官清修有執,時望甚隆。萬歷四十七年,建奴侵犯邊境,明軍三路敗退,開原、鐵嶺相繼失陷,沈陽危急。四十七年秋,黨爭愈烈,何宗彥不與結黨,無所依附,不能安其位,不久辭歸。在被排擠回鄉之前,何宗彥干的最后一件事情,是舉薦湖廣江夏人熊廷弼出任遼東經略。而熊廷弼經略遼東時,除了掛職兵部以外,還掛著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銜。
也就是說,這三個人沒一個是東林黨,而且都直接或間接地與趙南星領導下的東林黨有怨。
辰時初,三法司的堂官們就都到齊了。張問達、黃克瓚、何宗彥按圣旨劃定的職司,并排坐在都察院大堂正案中、左、右的位置上。除三人外,三法司的副堂官,和前來旁聽但沒有資格問案的吏、戶、禮三部堂官也分坐在正案左右兩側的偏案前。
三部堂官旁聽是折中的結果。
大學士劉一燝曾提出,由于案情重大,牽涉甚至廣,內閣也應派出代表來旁聽此案,但暫主閣務的大學士沈卻以無有旨意為由否決了這個提議。劉一燝和韓爌遂以個人名義上疏皇帝,請求旁聽。皇帝以閣員旁聽可能喧賓奪主為由,駁回疏請。同時,又折中地令吏、戶、禮三部堂官會同旁聽。
主審及旁聽官員皆齊,但人犯卻遲遲不至。官員們就這么等著,直到辰時二刻,院外才響起馬蹄輪碾的嘈雜聲。
盡管圣旨詔令三法司會審,但開審之前,孫如游一直被關在錦衣衛東司房獄里,并未移交給負責主審的都察院。
囚車直接駛到了都察院的衙門口才停下。盡管負責押運的兵丁打著錦衣衛的旗幟,但因為沒有刻意驅離,所以一路上還是遠遠地跟了好些好事的圍觀群眾。
案情已達天聽。錦衣衛掌衛事駱思恭極度重視此案,因而罕見地特令掌東司房印指揮僉事海鎮濤親自押運人犯。
海鎮濤踏進都察院衙門,快步穿過院落,在堂前站定,向在場諸文官大員拱手:“張左都、黃部堂、何寺卿,眾位大人,人犯孫如游押到。”海鎮濤品級正四,且與在場諸員無有上下級關系,所以他拱手時并未躬身。
聞言,諸位文官大員都下意識地彼此顧視了一眼。
欽定主審官張問達率先開口道:“請押進來吧。”
海鎮濤禮貌地點點頭,然后轉身招手。
看見僉事大人下令,站在囚車車尾的錦衣衛百戶陸文昭立刻掏出鑰匙將車鎖打開。鎖開后,盧劍星和沈煉左右打開了囚車的車門,并擺出請的手勢。孫如游本以為盧、沈二人是出于基本的尊重才有此舉,但順著兩人擺手的方向看去,孫如游卻驚恐地發現自己的年僅十六歲的嫡孫,孫嘉績正在圍觀的人群中,而孫嘉績的身后還站著一個微笑著朝自己使眼色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