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許可證”都價值不菲。如果按照西班牙政府的規定,每艘大帆船運送50萬比索的貨物,分發4000個許可證,則每個許可證的價格應該是125比索。
然而有時一個“許可證”能夠賣到1500至2000比索。
有時因價格太高,一個“許可證”又拆分成3份或6份出售。
像去年被穿越眾俘獲的“圣路易斯號”,滿載貨量超過四百噸,運回的東方商品貨值也達到近五十萬比索,被拆分成了數百份許可證,然后由無數的中小貿易商購買。
結果,“圣路易斯號”失聯,頓時就造成眾多財力不濟的小商人紛紛破產。
而“整批交易”制度,則是指1586年西班牙本土政府所頒布的規定,要求馬尼拉殖民政府在和中國及其他國家的商船進行貿易時,須簽訂整批的貿易協議。
中國貨物必須通過整批交易合同出售,不得進行個人間的直接交易。
菲律賓總督和馬尼拉市政當局任命官員,負責與中國商人代表以及葡澳(澳門)商人磋商進港貨物價格。
西班牙殖民者企圖利用這個辦法來全面控制貿易的規模和數量,限制中國商品進口的數量,挑選中國貨物的種類,壓低中國商人的貨價,減少白銀外流,并且還要縮短中國商人居留馬尼拉的期限,減少在馬尼拉中國商人的數量。
當然,面對西班牙王室和本土政府的各種限制政策,馬尼拉殖民政府和商人也利用各種手段突破這些限制。
譬如在菲律賓的西班牙商人經常在中國商船和葡澳商人到達馬尼拉灣之前就在海上提貨,或者在商船到岸時暗中運貨上岸藏匿起來,又或者在大帆船駛出菲律賓海面之后再裝貨等。
總而言之,西班牙商人們利用各種方法逃避“整批交易”的限制。
西班牙本土政府和西屬美洲殖民政府對本國商人的限制和約束尚且如此,那么外國商人自是沒有可能擠入到利潤豐厚的跨太平洋貿易當中。
況且,始興堡的實力是如此弱小,還是一群被西班牙人深為鄙視并忌憚的東方人,就更不可能參合到西班牙人的貿易圈里面。
若是,冒然登陸上岸,怕是被人家吃的皮骨不剩。
那么,為今之計,只能駕船至墨西哥沿海地區,偷摸登陸,劫掠幾座港口小鎮,以獲取必要的金銀貨幣。
如此,方能前往大明招攬移民,購買相應的生產和生活物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