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冬一邊在書案上整理著在京收集的書冊和情報資料,一邊偷眼去瞄窗邊看著邸報出神的老師。
孟勝新坐在窗邊的藤椅上,手中捏著一份邸報,目光卻透過窗欞,望向遠處的天際。他的神情平靜,似乎對大明朝廷給予的“賞賜”并未表現出太多的沮喪和失望。
經過半個多月的交涉,大明朝廷對新華所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并未盡數應允,僅對通商、移民、軍事合作、辦學等四個條件做出限制性地許可。
而且,通商也僅限于廣州和泉州兩處大明市舶港口,一如其他海外藩國一樣,其他沿海港口城鎮禁止隨意出入。
至于移民,初時大明政府是直接開口予以拒絕的。
開什么玩笑,我天朝子民怎么能被外藩小邦隨意拐帶出海呢!
要知道,在洪武年間,我大明就曾頒布了極為嚴格的禁海政策,幾乎完全禁止任何百姓出海。
即使,到了永樂時期,我大明組織了數次大規模下西洋活動,但民間海禁依舊非常嚴厲。
也只是到了隆慶年間,由于倭寇問題逐漸緩解,加上朝廷的需要,以及沿海地區“海商”的呼吁,海禁政策方有所松動,民間走私貿易才日漸興起,尤其是在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
及至目前,隨著西夷的到來和民間海商的泛濫,大明的海禁政策已名存實亡,百姓出人更無限制。
但是,我大明朝廷官面上卻依舊是嚴禁治下子民出海移民的。
凡是私自離了大明百姓,那就是天朝的棄民,更是“化外之民”。
要不然,為何要棄母邦而去?
不過,當新華使臣婉轉地提出,將那些遭災受害的無數難民轉移出海,前往新華墾荒生息,也是為大明分憂,為朝廷解困。
若是成千上萬的流民無以賑濟救紓,那后果是什么,大家都能想象的出來。
參與商談的大明官員聽罷,沉默良久,隨即在請示了內閣后,對移民出海問題采取了默認的態度。
即,我官方明面上依舊不允許大明子民私自出海,但對于新華招募大明難民前往海外“墾殖和打工”的行為,將不會嚴厲禁止。
但這種行為,必須向所在地方府縣官員進行報備,經獲準后,方可進行“招募”活動,而且整個過程要在地方政府和衛所的監督下進行。
軍事合作,那不用說,大明政府歡迎新華為明軍提供相應的火器和裝具,也接受新華海軍在遼海地區給予東江鎮的軍事支持。
不過,出于對新華的優待,大明政府允許新華使臣在獲得禮部簽發的憑證后,可行走于廣州、南京和京師三地,并要求在當地官府進行及時報備。
按理說,新華使臣在太和殿上,當著崇禎帝和群臣的面大表一番“忠心”后,引得崇禎龍顏大悅,趁機提出十余項“賞賜”,但最終卻僅得到這么幾個小要求,應該會感到非常的失望才對。
“其實,我們提的那些要求,大明政府同不同意都無所謂。”孟勝新放下手中的邸報,笑著說道:“以大明中樞目前對地方的控制力度,即使我們沒有獲得他們的諸多許可,還不是照樣能像以前那般進行移民和貿易(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