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這話,蔡婷白了他一眼。
周常遠看向鎖著頭的幾個痕檢,問道:“錢上面肯定會留下指紋,不僅是被害人的,還有給被害人的錢的人,這個你們查了嗎”
傅明遠趕緊解釋:“周局,這個錢被楊建輝偷走了,還出去了,我們沒法查證了。”
周常遠無聲的罵了兩句,開口道:“這個楊建輝要是無辜的,除了犯下盜竊罪,后面再給他加一條,破壞命案現場的證據,給他辦了!”
“好,好。”
不怪周常遠生氣,要真是從鈔票上提取到交易雙方的指紋,其中一方的指紋,符合床下和掛鐘的指紋,那這個人的活動軌跡完全清楚了,且是有證據支撐的。
也就是說,這個人是以嫖客的身份,進入余靜的房間,用兩百塊現金,讓余靜脫下衣服。
楊錦文見沒人再說話,繼續講道:“被害人余靜把衣服脫掉后,這個人拿出鋼絲繩,趁其不備,套住被害人的脖子上。
被害人被勒住脖子后,無法出聲,拼命地掙扎。
兇手一直拽著鋼絲繩,把她拖到客廳。
在客廳的時候,兇手摔了一跤,倒在地上。
這時候,他看見圓桌腦袋人。
我們看尸體傷口的照片,脖子上明顯有二次勒痕,被害人雙手也有抓取后留下的淤痕。
也就是兇手用鋼繩套住被害人,第一次進行勒死,被害人是差點掙脫開的,這個時候,可能是兇手摔倒在地,被害人喘息了一下。
兇手勒第二次的時候,被害人掙脫不開了。
并且出現尿失禁的現象,已經是瀕死邊緣。
等她徹底死亡后,兇手用煙頭,燙傷了死者的身體部位,分別出現在左茹,還有右茹,以及腹部等位置……”
說到這里,楊錦文頓了頓,會議室里鴉雀無聲,只有窗戶外的雨,嘩啦啦地下著,天色顯得非常灰暗,并伴隨著遠處的雷聲。
見沒人有異議,楊錦文繼續道:“法醫判定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七點三十分到九點之間,那么兇手下手的時間到底是幾點我們不得而知。
但可以推測出,在八點三十分之前,兇手依舊留在兇案現場,他并沒有馬上離開,并對被害人身體部位實施殘害。
時間來到八點三十分,剛好是楊建輝上樓的時間。
兇手大概率是在這個時候,打開門準備離開,剛好碰見了楊建輝出現在走廊。
這個時間,兇手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門關上。
但兇案現場的房門,傅隊和我都看過,房門上是圓形鎖,鎖舌生銹,需要使勁關門,才能鎖上門。
也就是說,兇手必須使勁關門,才能關上。
但這就會引起楊建輝的注意,而且兇手無法判斷楊建輝是什么人,或許他認為楊建輝是這層樓的租戶,或者是兇手心急之下,趕緊藏在床底。
楊建輝就是這個時候發現門沒鎖,偷偷的溜了進來,看見了尸體。
他沒報警,選擇了偷取被害人的金項鏈和屋里的錢財,并在現場抽了一支白紅梅香煙,把煙頭扔在了地上。
等他離開后,兇手從床下出來,撿起他抽的煙頭,塞進被害人體內。”
另一張白板上有拍攝尸體的照片,其中一張照片,就是煙頭的過濾嘴在被害人的體外。
傅明遠沉吟道:“照這么說,兇手是想嫁禍楊建輝”
楊錦文看向幾個痕檢,問道:“你們從床下和掛鐘上提取到相同的指紋之后,屋里的其他地方,還有沒有發現類似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