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因果關系嗎?”
“原告三年前的身體檢查報告顯示,原告本就各項數值偏高,還保持熬夜、喝酒、抽煙等各種不良習慣。”
“這是三甲醫院醫生出具的意見證明。”
“證實原告不良的生活習慣,確實會導致病情加重。”
宋宇反問道:“我方當事人因為內分泌失調,經醫院診斷拿過激素藥治療身體。她買激素藥給自己吃,不可以嗎?”
證據?
巧了不是。
他也有!
徐女士入院治療的檢查報告、開藥證明、醫生簽字,樣樣俱全。
“但我方當事人體內,確實存在雌激素藥殘留。”
對方律師道:“且,我方有被告下藥的視頻為證!”
“請你不要轉移話題。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原告身體傷害很可能是自己的不良習慣導致,而非雌激素藥。”
宋宇唇角微勾,“不是嗎?”
“再說,你怎么證明,我方當事人對被告下藥,就一定是出于惡意毒害呢?”
宋宇直接一個思路轉變,“雌激素藥可以調節血脂代謝,對心血管疾病有一定預防作用。”
“我方當事人沒有醫學常識,很可能在醫院聽誰這么說了,出自于治療的好意,才對原告下藥的呢?”
原告有病。
徐女士自己治療內分泌失調時,又聽醫生說,雌激素藥對心腦血管、血脂方面有用。
原告又不去醫院復查。
所以!
徐女士完全是出于擔心原告因為三高,出現心腦血管疾病,才給他下雌激素藥,幫他治療!
邏輯通順。
至于別的,她不懂啊。
她沒文,她也不認識學醫的,她怎么知道男的不能吃雌激素藥呢?
她以為大家都能吃呢。
綜上所述,徐女士并非是有意毒害,而是人笨、人蠢,好心但無意之中傷害到了原告而已。
什么?
你說我狡辯?
你有證據嗎?
舒姣:……
“噗!”
003已經笑抽了,“牛哇,這也能讓他圓回來。”
“啊?”
別說舒姣,徐女士都聽傻了。
在場一群人也聽傻了。
“你有證據證明嗎?徐女士聽誰說的?醫生?有醫生的簽字嗎?”
對面律師接連追問,“法官,我嚴重懷疑對方作偽證!”
宋宇絲毫不慌。
“偽證?我這只是基于事實,提出假設性論證而已。”
宋宇輕笑道:“你說我方當事人毒害原告,你有證據嗎?”
“她下藥并未告知我方當事人,而且是偷偷下藥。這種異常行為,不叫毒害嗎?”
對方律師眼看都要氣炸了。
“因為原告數次不肯復查,且因為我方當事人多次提醒他復查身體,他甚至大發脾氣,罵過我方當事人。所以,我方當事人無奈才選擇隱瞞。”
宋宇眉一挑,“這更充分證明,我方當事人下藥是抱有好意的。”
“反之,你有證據證明,我方當事人是惡意毒害原告嗎?”
這話,只能他說。
徐女士說,那叫偽證。
他說,那叫合理懷疑,是他的辯護策略。
法官:……
看一眼反向進擊的宋宇,再看一眼死咬不放的對方律師。
他懂了。
今天這場官司,起步一小時。
雙方律師唇槍舌戰,法官問問這個,問問那個。
舒姣在旁觀戰,看得那叫一個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