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羨慕了!”
“我艸!”江森笑不活了。
魏三也笑得不行了,還想要去扒刀疤衣服去看,被刀疤一只手按在鋪上了。
“你手也不想要了?”
“我服了我服了!”魏三笑著求饒,起來后,臉色正了很多,“不過,我們還是要小心點兒。”
江森奇怪道:“你不是說他們不會來了嗎?”
“是不會再來摸我們的活兒了,但是刀疤傷了他的手,你知道榮門的人,最值錢的就是這雙手。我怕他們回頭會報復刀疤。”
“來唄!”刀疤根本不在乎,“你看他那跟雞崽子似的體格,一拳就能把他打冒泡了。”
江森這才有些擔心,“好了,后面多當心吧!出來進去的,我們都一起,不要落單。”
刀疤問魏三:“不來了?”
“今兒晚上應該不會來了。”
“哦,那就睡覺!管他天王老子,來了就干,不來就睡!”
刀疤這性格一直都是這樣,江森之所以帶上他,主要就是他這個人夠狠。
他不知道南方現在到底是什么個情況。
但是前世他沒少聽說。
就像門口那個二流子,去了南方幾個月,帶回來電子表和女士內衣發財的那個,就說過,去了南方差點兒沒回來。
因為拿貨的人特別多,有的運氣好的,帶著貨就走了。
運氣不好的,貨沒拿到,錢也丟了,人都好懸沒回去。
運氣更背的,就是拿貨的時候,被人黑吃黑,錢沒了,貨沒了,人,也沒了。
所以,江森這次要帶上魏三,需要他的眼睛和機靈勁兒。
帶上刀疤,就是為了防止這些情況出現,他就是個打架不要命的主兒。
至于忠誠問題,江森一點兒不擔心。
憑他前世對刀疤的了解,只要你對他好,對他老娘好,他就對你死心塌地。
而魏三,他就更不用擔心。
雖然是這輩子才認識的人,可北大荒的經歷,讓魏三對他崇拜到了已經無以復加的地步了。
就從稱呼很難改口這件事情上,就能看出來。
三個人重新躺在床上繼續睡覺。
因為剛才的動靜并不是很大,也沒有驚動周圍的旅客。
但是,一大早上起來,還是有人叫喚著,說夜里丟了東西了。
這種事情,只能找乘警,但是自己看不好丟了,就算乘警來了也沒有辦法。
只能自認倒霉。
他們三個買了盒飯,邊吃邊聽另一頭丟東西的人大聲罵人。
“倒霉催的,每回坐車都丟東西!這么多賊,就沒人管了?”
“第一回,我帶了一百塊錢三百斤糧票,藏在香腸袋子里頭,嘿,結果你們猜怎么著了?錢沒了,香腸也給我咬了好幾口,留下半截給我,氣人不氣人?”
“還有上回,我學聰明了,把錢啊,縫在褲衩兒里頭,結果呢?嘿,你們再猜,大冬天的,棉褲、線褲、褲衩兒全都給我豁開了,錢拿走,我愣是沒發現!”
“再就是這回了,我把錢呀,放在了吃的東西兜子里,就放這兒,吃啥拿啥,賊看到了也不會認為錢在里頭吧?結果你們看,嘿,你們看看,連兜子都給我提溜走了,我這是招誰惹誰了?”
“你們說,他們怎么就知道我把錢放哪兒了?”
“他們都有透視眼不成?”
“倒霉催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