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一等人強奸罪名成立!”
趙孟啟這話一出,公堂一片安靜,居然沒有人提出異議。
先不說他只是幫訟,只是代表原告受害人,根本就沒權力定案,何況這審案程序肯定也是不對的,最起碼得有被告的口供吧。
六個被告都在地上躺平著,徐天一依然光著,不過好歹用塊布蓋住了羞處,口中塞著褻褲,兩眼無神,不知是呆了還是傻了。
其他五人,聽到趙孟啟的話,卻都大大松了口氣,倒不是他們幡然悔悟,實在是害怕再審下去,不知道會遭遇什么恐怖兇殘的事,這姓趙的太不講規矩了。
見場中安靜,趙孟啟不由奇怪,左右一看,發現所有人都望著自己,眼神中閃著三個字,‘然后呢?’
“額…都看我干嘛,接下來不該是主審宣判了么?……高縣尊,案情我都給你理得水落石出了,你還愣著干嘛,干活啊!”
高知縣這才回過神,腹誹著,‘你還知道我是主審啊?還以為你要包辦全案呢。’
趙孟啟是外行,但高甲對自己的業務還是懂的,雖然打算按著貴人的意思辦,但程序還是要完整一些,案卷還得上交提刑司和刑部呢。
“咳,案情現在很明朗了,被告聽著,本縣問你們,可愿招供認罪?”
孫珘俊急忙高喊,“我認罪,我坦白……”
除了徐天一外,其余四人也紛紛喊著認罪,然后開始供述作案經過。
接下來,就是正常的辦案程序了,該供認的供認,該舉證的舉證,簽字畫押做實案卷。
折騰了大半天后,高知縣拿起驚堂木一拍,“奉判,徐天一、孫珘俊、王利、魏良辰、魏吉士、張舍嶠六人,酒后無德,見色起意……毆打并奸污樂戶谷兮兮、鄭惜、黎稱心、呂都宜、馮保奴,……事實清晰,證據確鑿充分,六犯承罪是實,被奸五人皆為無夫之婦,……在法,諸強奸者,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流三千里,配遠惡州。折傷者,絞。……徒三年,因所奸為賤籍,罪減一等,為徒兩年半,鄰州編管,償受害者每人三百貫錢……”
華夏歷史上,應該最早是在漢朝確定了強奸這個罪名,不過立意的根本并不是保護女性,更多是維護禮制倫常。
所以在這項罪名里,最嚴重是涉及尊卑和親緣的,輕重其次是強奸有婦之夫,然后才是普通案件。
在唐朝時設定了法條,《唐律疏議》:“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兩年;強者,各加一等。”
意思就是在通奸罪的基礎上加一等,被強奸者有丈夫或者已經許配人家,那就判刑兩年半,沒有的則是兩年。
宋代的法律基本沿襲唐代,不過加重了量刑,對于強奸罪判流放三千里,也可以折成三年徒刑或者脊杖二十,所以高知縣這么判似乎沒什么毛病。
孫珘俊等人心中落下一塊巨石,這刑罰不重,以他們家中的財力權勢,疏通運作一番,大約受不了什么罪,很快又能瀟灑了,至于賠錢,總共也就一千五百貫,更是小意思了。
但趙孟啟卻皺起了眉頭,“高縣尊,你這判決,恕我不敢茍同!”
高甲不禁苦笑,攤攤手,“趙郎君,并非本縣寬縱,實乃律法如此,本縣能如何?”
“不對!”趙孟啟搖頭,肅容道,“我不是說你不該遵照律法,而是覺得高縣尊對這起案件的性質有所誤判。”
“嗯?請趙郎君指教。”高甲一副愿聞其詳的樣子,心中想著,只要你說出個一二三,那你說咋判就咋判。
趙孟啟理了理頭緒,“首先,吳樓是官辦酒樓,并非青樓娼館,所以算是公眾場所,在此明目張膽的作案,顯然徐天一等人目無王法,情節極為惡劣,而且對民風教化帶來極壞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