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張居正在一條鞭法策略文書中經常提到的。
賦役合并,就是將田賦、丁役、雜稅等全部合并為一項,統一征收銀兩。
計畝征銀,就是按照土地面積征收賦稅,無論土地肥沃與貧瘠,皆按照統一標準征稅。
官收官解,就是官府直接征收賦稅,解送京師,減少了中間的各種舞弊行為。
不分官民,一體征收,就是免除了一些特權人士的特權。
沈念又問道:“清丈田畝是為了什么?”
“明確劃分官田與民田,打破勛貴士紳隱匿的土地,為一條鞭法的執行,掃清障礙,為朝廷增加田賦!”
若這兩個問題都難以回答,光懋就可以解職回家了。
沈念聽后,挺了挺胸膛。
“光給事,你既知清丈田畝與一條鞭法的意義,為何還會認為南法不可北行,你剛剛提出的三個理由,簡直是愚蠢至極!”
沈念陡然提高了聲音。
聽到此話,站在最前面的張四維朝著沈念嚷道:“沈編修,有事說事,不可污辱同僚!”
“是!”沈念微微拱手。
沈念向來是不愛罵人的。
但對方都抨擊他媚主、誤國、欺君了,他怎能不反擊!
沈念接著道:“剛才,你言江北不宜推行一條鞭法的緣由有三,分別是江北田畝收成少,江北商貿不興缺銀兩,江北徭役過重百姓逃亡,可對?”
“對!”光懋點頭道。
沈念繼續說道:“我大明擁有兩京十三省之地,所轄子民,有貧有富,地有豐有瘠,一條鞭法施行后,為每個人帶來的好處自然不可能均等,但是利是弊,卻很明顯。”
“海僉院任淳安縣知縣時曾道:民間不苦朝廷正差,獨苦均徭里役,富者破產,貧者逃亡。吾以為甚有道理,而今一條鞭法化繁為簡,將一系列雜稅皆折算成銀兩,百姓只需繳納一筆銀兩,便可得自由,亦能提高稅收效率,實乃百姓之福,朝廷之福。”
“所謂的江北田畝收成少,難以實現交稅公平,只是因一條鞭法對江南之利高于北方,而不能言對北方無利,北方徭役沉重,此舉亦可減免江北百姓之徭役,利江北之民甚于江南之民。”
“所謂的江北商貿不興缺銀兩,難以繳納稅銀,此乃北方重農、南方重商所致,也確實會導致物賤銀貴,但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應是廢棄一條鞭法,而是朝廷應想辦法令北方的商貿興起,讓北方不存在物賤銀貴的情況!”
“所謂的徭役過重,百姓逃亡,有人為湊銀納稅,鬻田宅、質子女,那是因一些地方官員施行一條鞭法不當。收取稅銀后,還欲加派或預征,更有甚者,為貪墨公財,濫收稅費!此乃地方官員施行法策不當之錯,非一條鞭法之錯。”
“朝廷要求施行的是一條鞭法,地方官員施行時則是條外有條,鞭外有鞭,甚至不啻十條鞭,此為一條鞭法之罪乎?”
……
沈念一口氣反駁完了光懋主張南法不宜北行的三大緣由。
簡而言之:
江北不宜施行一條鞭法,實因江北民窮少商,此非一條鞭法之過,實乃當下北方民情所致。
當張居正聽到那句“條外有條,鞭外有鞭,不啻十條鞭”的總結后,甚有共鳴。
法是好法,策是好策,然就是被下面的貪官污吏執行歪了。
這才是根結所在。
自古以來,新法失敗也大多是因如此。
這一刻,很多官員突然感覺到,沈念與光懋的對話,就像老師與學生的對話一般。
二十來歲的沈念是老師,四十來歲的光懋是學生。
沈念雖然年輕。
但話語中帶著一種批評、訓斥、不容置疑的強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