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連日徹查,針對汴州官吏們的督查審問總算是將近尾聲,同時也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罪官與其家屬群體。
自汴州刺史源復以下,這些罪官與其涉事家眷達到了將近兩千人!這還是沒有進行大肆羅織牽連,僅僅只是犯事的官吏并其直系親屬、以及確鑿涉案的親友們。
其實法規是法規,行使權力的終歸是人,在這個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總會有一定的空間讓這些人自己去量裁取舍,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合乎規則。
尤其是在汴州這樣一個錢糧匯聚、人事交雜的富饒之地,存在著太多權力變現的場景和途徑了。
人在這個環境中想要潔身自好,實在是太難了。所以開元以來汴州前后牧守多不稱職,唯倪若水與齊浣清嚴為治,民吏歌之。
源復這個人說白了,只是仗著家門蔭澤混日子、志大才疏的庸碌之輩,能力不足又偏偏很有想法。甚至他入州后哪怕天天蹲州府里睡大覺,都要比如今給州事造成的破壞更小。
正是因為他亂命頻出,讓州內這些官吏們得以頻繁的發號施令、作威作福,官民之間頻繁互動,自然也就難免滋生出大量恃權貪瀆的事情。
那些奸猾官吏發起狠,石頭里都能攥出水來,在汴州這個本就油水遍地的地方,會發生什么情況自是可想而知。
而源復這個人,治民好用威令,用吏則只是一味寬縱,于是憑其一己之力短時間內就將汴州變成了一個貪污納賄的樂園。
汴州官吏七七八八都涉足罪惡,加上一些原本就積存多年的弊病,在裴伷先的大力追究之下,大部分都被深挖暴露了出來。
涉事人員這么多,所涉贓款自然也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粗算之下達到了足足五十多萬貫之巨。
須知宇文融括戶數年,給朝廷財政增收才不過八十幾萬貫,當然這增出來的丁稅是每年都有,可以在朝廷財政中長期度支使用。但裴伷先只是查貪一州便獲錢如許,這成果自然也是非常驚人的。
五十多萬貫還只是能夠盤點估算的現錢而已,其余所涉及到的贓物由于無法估算,所以也只是盤點記錄下來,像是金銀珠寶、香料奇貨等等貴重輕貨,還需要打包送回朝中,由刑部再進行更加細致的盤點。
最終所得贓款,可能還要數倍于當下統計所得,再以此作為判決涉事罪官的一個數據標準。
除了這些可以帶走的錢帛物品之外,這些罪官們各自還有大量的宅邸產業,價值無從估量,但也全都是令人垂涎不已的肥美產業。
有的罪官或非汴州當地人士,或者有意別處發展,也會將贓款挪出在別處置業。
諸如張岱認識的那位汴州劉司戶,便以貪贓所得在洛陽坊間置辦了一座家宅,妻兒皆在洛陽生活,而他也準備秩滿后落戶洛陽,以便于尋求仕途發展的機會。
不過其人現在倒不用為此操心了,接下來怕不是得投身到嶺南大開發的事業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