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可能活著,可能死了,可能就在槍戰的雙方中,反正老大的要求是把現場處理干凈,我們沒辦法留著她的尸體,得像以往那樣扔進哥譚港里。”
亞歷克斯沉默著沒有動作,他看著這具尸體,這身灰色的衣服讓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
“我知道你可能很難受,亞歷克斯,我也很難受。”同伴搖了搖頭,開始自顧自搬起尸體來:“可是我們是家族的人,家族的利益最重要。而且,這種事有很多,我已經習慣了,你也遲早會習慣的。”
能習慣嗎?
亞歷克斯不知道,但他麻木的頭腦確實驅使著自己身體動了起來,幫著同伴把那個老婦人搬到了車上,幫著同伴把她沉到了哥譚港里。
第二天,他再經過那條街道,一切都恢復如常,風平浪靜,行人腳步匆匆地來往其間,像是踏過任意一條街道一樣。就連電視上也沒有相關的新聞,而是像往日一樣播送著布魯斯的花邊新聞,羅馬人的高級宴會,還有大都會里懲奸除惡的超級英雄。
這座城市好像以往渡過的任何一天一樣平靜,直到數天后,才有一則尋找老人的尋人啟事被貼上了報紙角落,然后被人順手翻過。
自那以后,亞歷克斯開始注意起自己搬運的尸體,有四五十歲的,有二三十歲的,也有十多歲的,有些看起來像他,有些看起來不像他。
他甚至還去查了那些尸體的資料,大部分是嘍啰,像他一樣住在貧窮的東區;少數幾人是幫派中層,住在稍微繁華一點的奧迪斯堡;沒有住在最高級的伯恩利區或者鉆石區的人。
自那以后的每天夜晚,他總是會從夢中驚醒,他夢到遍地的尸體對著自己哭泣,夢到自己的手上和身上滿是鮮血,夢到那些倒在地上的人也長著自己的臉。
也許,他們中的大部分確實和亞歷克斯沒什么區別,只是運氣不夠好,沒活下去。
也是從那天開始,亞歷克斯開始抗拒著用槍,他盡力避免參與幫派的火并,而且也由于收尸工作做得好,而避免了成為打手的命運。
當然,一切都有代價,不當打手的亞歷克斯失去了繼續向上爬的可能,并且在家族里有了自己的代號。
懦夫,這是其他人對他的稱呼。
然后,哥譚市里兩個幫派的戰爭就突然開始了——起碼在他的眼里,是突然開始的。
家族里的中層像是下餃子一樣紛紛進了監獄,然后是高層,然后是低層——包括他也被抓了。
被捕那天,他有些慶幸自己是在打掃現場的途中被抓住的,否則如果被老媽親眼看見自己被塞進警車,她可能會很難過。
“我知道你們要把我送進監獄里,而且還是私人監獄。”他說:“所以你們能不能讓我給母親打個電話,讓我跟她說幾句話?”
那個留著大胡子的警長打量了一下自己,然后點了點頭。
“別交代遺言,小子。”他說:“監獄里的幾年可能會是你活得最有人樣的幾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