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就到了開庭的日子。
源玉子總算親身體驗了當周律師委托人的好處,她能坐在被告席上,看周律師力抗檢察官和法官的質問。
這家伙又在詭辯,聲稱持槍和傷人沒有因果關系,沒有證據能證明那把槍是源玉子帶到現場的,口供不能作為直接證據。
在當時的情況下,身為一個八歲小孩持槍自衛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美國為什么能夠開放購買槍械?其在法律上合理的原因主要是弱勢群體能夠通過槍械保護自己,比如說獨居的老人或者女人,面對身體強壯的歹徒,理應有槍械防身。
非法持有槍械和正當防衛是兩件事情,應該分別處理。
過程倒是挺慷慨激昂的,法官和檢察官被辯駁得無話可說,可到了最后,法官選擇性失聰,還是維持原先的判決意見,有罪無罰,家屬理應賠償受害者醫藥費,但鑒于受害者入獄無法追究,家屬同樣不負刑事責任。
乍一看這樣的判決確實挺好,沒有讓律師詭辯成功,讓熊孩子得到了應有的懲戒,讓她的檔案留有犯罪記錄,此后會影響她的一生,也算是一種變相的懲罰。
但仔細一想,這不正是周律師先前跟孫哥所說的嗎?
‘當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發生沖突時,理應優先尊重程序正義,但在實踐中完全相反’……
既然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就何必拘泥于程序問題呢?
周律師對于這樣的結果并不意外,他第一場只是走個流程而已。隔了一段時間后,他提起上訴,案件重審,這次他在法庭上都沒怎么開口,法官就改判了,無罪無罰,但家長負主要責任。
源玉子的‘母親’愿意付出這種代價,換取女兒的未來,可以說是皆大歡喜。
源玉子‘出獄’后,周律師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以至于她的便宜母親一直在她耳邊念叨,讓她多感謝周律師,要不是有周律師幫忙,她的人生怕是要染上洗不掉的污點。
而源玉子本人在經歷了這一遭,對于法律的觀感更加復雜了。
她終于意識到,先前自己夸口說‘既然法律不完美那就更正它,讓它不斷完善’這句話有多么多么難了。
說到底,法律只是一張紙,一個制度,是否能執行,還是取決于人。
而人心往往是最復雜的東西。
源玉子沒辦法評價‘周律師’為她洗脫罪名的事情是好是壞,她只能專注于眼下,繼續想辦法抓住伏見鹿,解開伏見鹿的心結。
案子結束后,夢境還在繼續。
源玉子開始學著上網,查閱特殊學習資料。母親以為女兒有了網癮,卻又不敢勸誡,生怕女兒想不開又弄把手槍到處亂殺,只好買了個筆記本,讓女兒老老實實呆在家里‘學習’。
夢境所處的時間點是2015年,但源玉子卻能查到2022年甚至22年以后發生的事情。此外,她去查詢一些晦澀難懂的冷知識時,網頁就會顯示一片空白。
她琢磨了很久,才發現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