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真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家庭,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她在家里排行老三。本來一家人平平淡淡的生活也挺好,但在十二歲那年,三人父母因為家鄉發大水,被水沖走了,找到的只有兩具被泡的發白的尸體。
父母走了,家里的頂梁柱沒了,他們三人的天塌了。
日子還得繼續過,三人在學校里的成績都挺好,但總有一個人要犧牲,親戚家也有孩子要養,根本也湊不出多少錢來接濟三個孩子,常常吃了這頓沒下頓。
姐姐不想過這樣的日子,感覺苦的看不到頭。讀書是唯一能出人頭地的方法,如果不讓她讀書,還不如就這樣死了,當天晚上她就將繩子扔到了家里的房梁上,打算跟著父母一起去。
幸虧鬧出來的動靜被汪小真看到,立刻喊來隔壁的哥哥,兩人一同將姐姐給救了下來。
姐姐嚎啕大哭,口中念叨著讓她去死,讓她去死。哥哥沉默的坐在一邊,卻怎樣也說不出放棄自己的學業去賺錢養活兩個妹妹。
當他自私也好,惡毒也罷。農村的日子他過夠了,農忙時候父母在田地里搶收,身上曬的通紅脫皮,肩膀上那塊肉因為要經常挑擔子已經被磨出了厚厚的老繭。
鄰居家的伯伯在鎮上的鋼鐵廠上班,那么熱的天,穿著單薄的背心短褲,手上鏟著一哐哐金屬石頭往熔化爐里扔,熱浪熏的他臉上焦黑。
他不敢想象以后他也會成為這樣的人,一輩子被困死在這個小村子里。
他的確該照顧兩個妹妹,可這一切不是以犧牲自己利益為前提的。
如果真是這樣,那大家就各憑本事的活吧。
汪小真的姐姐想的沒有大哥多,她只是單純不想過這種受人白眼,吃不飽穿不暖的生活了。
最后年紀最小的汪小真做出了妥協,十二歲的她選擇輟學打工,給哥哥姐姐賺以后上學所需的學費和生活費。
十二歲的她因為年紀還不符合單位用人要求,所以就和村里的嬸嬸們一起接工廠的外包活,用電烙鐵做蝴蝶結,串珠,給娃娃裝眼睛......
那些年哥哥姐姐因為義務教育,所以花費較少,加上他們也節省,只要給他們賺些買課外書的費用就行了。
成年之后她做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酒店里端盤子,一天上九個小時的班,一個月拿四千塊錢。
而這四千塊錢她如非必要,一分錢也舍不得花,都替哥哥姐姐攢著,身上的衣服破了縫,縫了破就是舍不得扔,酒店里的員工制服都比她穿的衣服要體面。
酒店里的工作雖然辛苦了一點,但好歹能吃飽肚子,客人的剩飯剩菜在倒進泔水桶里之前,她會偷偷的吃飽,如果不是酒店嚴令禁止員工不許打包剩菜剩飯,她都考慮將這些剩菜帶回去給哥哥姐姐加餐。
哪怕別人吃剩的東西,也比他們家一年吃不了幾次葷腥的菜色好。
很難想象在那個年代還要過得如此窮苦的家庭,但汪小真一家卻是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