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十八歲,還沒到法律規定結婚的年紀,但誰在乎呢,她爸媽根本不會在乎,只要她能換來彩禮。
沒到法定結婚年齡又怎樣,可以先辦酒席成事實婚姻,然后到了年紀再領證。
如果說一開始嫁給那個殘疾人她能認命,畢竟他只是殘疾,脾氣暴戾,但他雙腿不能走路,對自己形成的傷害有限,結婚后她只要躲遠點就行。
他們家給的彩禮有三十八萬,這彩禮在周圍村里都是高價的存在了,但沒有一戶愛女兒的家庭,或者對女兒稍微有點感情的家庭,會將女兒推進這個火坑里。
未來嫂子在財力上加碼,她這個小姑子就得再繼續婚姻降級,給哥哥填補彩禮的窟窿。
所以爸媽又毀了她和殘疾人的婚,托媒婆在垃圾堆里找更加惡心的垃圾,直到找到了現在這家即將要談婚論嫁的,只因對方家彩禮出到了五十八萬。
關賤嬌知道那一家,陶媛也知道那一家,村里人和附近人都知道那一家,家里有遺傳肝病,那結婚對象前幾個叔伯都是肝癌去世,現在他爸他媽也有肝病,他自然也有,還在外面亂搞染上了臟病,身上都是一個個瘡口,看起來麻麻賴賴,惡心的要命。
在他們村子里這一家人幾乎成了所有人的拒絕往來戶,肝病是會傳染的,他媽本來沒有肝病的,后來常年和他們父子生活在一起傳染上。
她今年十八,他都三十八了,身體越來越差,嫁到那種毒窟,她也沒幾天好活。
所以聽到這里她被嚇得六神無主,湯面完打翻在地上,不等媽媽和大哥的怒罵聲傳來立刻就跑出家門,她跑到哪里都沒覺得安全,當天晚上沒有回家,一直躲在村上橋洞的位置。
直到翌日好朋友陶媛從學校回來的時候,她聽到陶媛和別人說話的聲音,才從橋洞底下鉆了出來。
她在陶媛家住了兩天,今天晚上陶媛就又要出發去學校了,她不可能一直在陶家待下去,也不能一輩子不回家。
她身無分文,無處可去,晚上她抱著身體在橋洞下凍的瑟瑟發抖的時候忍不住就想自暴自棄,回去算了,至少能吃得飽穿得暖,沒有尊嚴又怎樣,嫁給垃圾的人又怎樣,人生不就短短數十年嗎?
她就這一條賤命,說不定嫁過去她能死在那男人前面呢?
可心里又有另一個聲音對她說她不想死,她想好好的活著,為自己活一次,她想讀書寫字,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沙漠如何浩瀚,看看海洋如何深邃,看看群山如何巍峨,看看長城如何蜿蜒......
她不要寧死都走不出這個家,走不出這個地方,她迫切想要得到救贖。
她和母親的臍帶本該在她出生那年就斷掉了,可長達十八年的光陰中,仍然有一條無形的臍帶連接著她和母親不停的反哺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