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松這個縣令可不是好當的,他作為陳憲手下的第一個縣令,許多事情都沒有先例可循,需要他一點點的琢磨。
而且,他這個縣令和金國的縣令不同,頭上還騎著一群督政員呢。
根據陳憲規定,縣一級的督察員由縣內各鎮的地方督政院按照各鎮的人口比例選派。
縣督政院的職權范圍和鎮督政院差不多,只不過他們管的是縣令,總的來說,張松這個縣令無論是發布政令,還是花錢辦事,都要被督政院困住手腳的。
困住縣令手腳的除了督政院之外,還有縣法院,縣檢察署。
按照陳憲給出的縣級政府大概框架指導來看,縣檢查署的檢察官,在掌握了縣令的犯罪證據之后,就有權啟動對縣令的調查,而一旦調查啟動,縣令在檢察官面前,就和普通罪犯沒有太大區別。
至于法院,只要掌握一定證據,不但可以傳喚縣令,就連高高在上的督政員都能傳喚。
張松覺得,自己這縣令簡直就像老師嘴里的背鍋俠,不但什么事情都要干,還有一堆人看著,出了事情,甩鍋都沒地方甩,只能自己背。
不過他這縣令,比起金國的縣令,實際權利卻又大的多,金國縣令說得好聽是縣令,說得難聽點,就是個縣城令,差一點的就是個縣衙令。
現在鄉里稍有實力的豪強,有幾個會把縣令當一回事?大家也就是維持個表面的和氣罷了,一旦翻了臉,縣令還能讓衙役弓兵去打堡寨不成?
就算在縣城里,縣令也不是為所欲為,他們還要受到衙門里那些積年胥吏的蒙蔽,有的人更是被胥吏耍的團團轉。
張松就曾聽說,河南那邊有個縣令,就因為受不了胥吏的蒙蔽和弄法,想要懲處衙役班頭,沒想到這縣衙的衙役都和班頭穿一條褲子,縣令的命令竟然無人理會,完全被架空。
那班頭就在大堂之上,縣令面前,自顧自的一套大刑伺候,當著縣令的面就要將人犯屈打成招,那縣令激憤不過,沖下大堂,從一個衙役手中奪過一根水火棒,一棒打死了那班頭。
最終,那縣令終因打死了人,丟了官帽,十年寒窗付諸東流。
金朝的官員,越是基層,就越是難做,到了縣令這里,就只剩下面子光鮮,承平時節,朝廷威儀還在,還好一些,一旦朝廷失了威儀,那當個縣令簡直就是被架在火上烤。
張松這縣令就不同,外沒有豪強分權,內沒有衙役架空,縣里的警察局長,財政所長,都由他來任命,縣里的任何公共事務,他都能在督政院的監督下拿一大半的主意,稅務局收上來的稅款,除了上繳侯府的部分,他能拿一大半的主意,雖然掣肘頗多,但實實在在的權利,卻是金朝縣令所沒有的,可以說是真正的百里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