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爾斯帶了他的妻子翠西,翠西和佩珀長得很像很像,所以被當時七宗罪的兇手喬一起綁架,凱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這一次凱要離開芝加哥,她也想過來表達下感謝。
至于威廉,則是凱的忘年交,他們之間交往就更頻繁了。
更有意思的,威廉這人極為老派,甚至他還會寫信。
說老實話,從上輩子到這輩子,凱攏共也沒寫幾封信,只有在初中二年級的時候,在幾個朋友的攛掇下,給同市的其他學校的女生寫過信,交筆友,都忘記寫啥了,反正當時特緊張也特別期待,反正那個時候就流行這一套。
威廉不太喜歡高科技,除了辦案和工作之外,他很少會用手機電腦,他家里能稱得上高科技的就只有電視、冰箱和烤面包機了。他甚至都沒有微波爐,這在很多美國人眼中都屬于稀奇。誰讓美國人在家大多數吃速食,都是從冰箱里拿出來,在微波爐里叮一下就吃了。缺少這兩件東西,這對于普通美國人來說,家里基本就沒法開伙吃飯。
可威廉居然沒有微波爐,這說明這老頭都是自個在家做飯吃!
這就很稀奇了,他可是一個獨居老人,居然還有閑心自己做飯。反正按照威廉的說法,那叫情調。
他的情調伴隨著他的一生,所以更喜歡寫信,他一直認為那樣雖然慢一點,但認真寫出來的文字,比隔老遠打電話要有誠意的多。老頭的朋友不多,所以每個月只寫三十幾封信,嗯,真的不多,其中必然有一封是給凱。
可……凱實在沒心思寫信,特別是老頭有文化,信寫的文縐縐的,而且字還是花體字,看著就逼格很高,凱哪受得了這個,所以每次收到信,就干脆把他約出來坐坐,有什么就直說。
這一次威廉能來這,算是給了大面子,他的作息異常規律,每天下班,喝點紅酒,看一個小時的書,十點鐘睡覺,早上五點起床,自己做早餐,然后回去同一家茶餐廳點一杯紅茶,不是那種茶包,而是餐廳專門為他煮的,他不喝咖啡,也對糖分攝入十分嚴格,也必須牛奶,只會點一份松餅,然后一直做到九點上班。
他能在十點過后來參加凱的派對,絕對是給了大面子。
只會特蕾莎和庫珀也來了,不過庫珀和特蕾莎都顯得心事重重的,沒呆多大會兒,就一起離開了。
等兩個領導走了之后,一眾人才算放開。
凱看著狂歡的這些人,突然莫名的對芝加哥有點不舍起來。
果然人就是這樣,呆在一個地方,自然會對一個地方產生感情,這里的人和事,都會讓人產生一絲絲感情。
洛杉磯會是怎么樣呢?
凱拿著酒杯,看著樓下就著音樂起舞的人群,突然有種茫然,他有時候會這樣。
因為他始終不知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到底是為了什么。
但很快凱就把這念頭丟到一邊,人事間很多事,不見得就一定有意義。
活在當下吧。